台中火力發電廠(中火)常被視為地方的政治提款機,而風光電的躉購制度(FIT),則成在野黨攻擊綠能的提款機。不可否認,固定費率躉購制度在再生能源發展初期確實發揮了作用。當時技術不成熟、投資風險高,政府以固定收購價保障收益,成功吸引資金投入,為台灣風力與太陽光電奠定基礎。然而,如今技術已成熟、成本大幅下降,維持 FIT 不僅失去必要性,反而成為阻礙市場效率與社會理解的枷鎖。
當前最大的矛盾,在於價格機制與市場需求脫節。如今FIT 電價普遍低於企業願意支付的綠電轉供行情。許多企業為符合 ESG 與減碳要求,願意付出更高價格透過再生能源憑證(T-REC)或購電合約(PPA)直接購電,但在現行綠電交易制度下,不少早期建置的發電案場仍被迫以低於市場的轉供行情售電給台電。結果有限的綠電資源無法流向真正需要的企業,反而加重台電財務負擔,這種錯置,顯示出 FIT 已與市場需求脫節。
近期的丹娜絲颱風,僅少比例的光電設施受損,輿論誤以為損失慘重,且政府要替業者損失埋單,甚至拿來攻擊「非核家園」。事實上,FIT 是發電業者與台電之間的商業契約,天災風險皆由業者或保險承擔,與全民負擔無關。之所以產生誤解,是因為政府同時扮演「定價者」與「唯一收購者」,讓外界容易把商業風險誤解為政策責任。這種模糊結構,使綠能成為假訊息攻擊的溫床。若能廢除 FIT,讓風險與成本回歸市場本質,將能有效消除這種結構性誤會。
國際經驗早已指出出路,德國、西班牙等國在風光電成本下降後,陸續放棄 FIT,改採競標拍賣或長期 PPA,讓價格更貼近市場,並促進電網整合。台灣應比照辦理,只需針對仍在萌芽期的綠能技術保留有限政策支持即可,至於風電與光電,早已不再需要 FIT。
在企業綠電需求迫切、極端氣候日益嚴峻的當下,若不盡快告別 FIT,不僅讓綠電繼續被鎖在錯置制度中,更會讓社會誤以為綠能是特權產業,進一步侵蝕信任。唯有讓市場價格引導資源,才能讓綠電流向真正需要的地方。
告別風光電躉購制度,不只是能源市場的一次修正,更是為綠能除魅、重建社會信任的關鍵一步。
(作者為退休副教授)自由時報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