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人大、政協兩會結束,對台政策毫無新意,連續第二年沒有提及「九二共識」,說明中共知道九二共識在台灣沒有市場。然而一旦國民黨取得台灣政權,中共仍會用九二共識、一國兩制來箝制台灣,因國民黨迄今仍死抱九二共識。有人揣測金門翻船事件中共會推到兩會對台施壓,但完全沒有。這次國台辦在金門又踢到鐵板,即使國民黨立委出手相助也沒用,徒然自曝甘為中共協力者。
香港情況完全相反,香港不但完全沒有主權,連「高度自治」也喪失。香港特區政府決定今年要為基本法廿三條的國安條文立法。特區政府於一月卅日發表《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諮詢文件向公眾諮詢意見,為期僅一個月。諮詢期間收到約一萬三千一百四十七份意見,只有九十三份反對。
兩會期間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會晤香港代表時,叮囑他們要防範西方勢力破壞香港,特別是經濟方面,而對香港面對外部干預要敢於鬥爭。主管港澳事務的政治局常委丁薛祥出席港澳政協聯組會議,要求廿三條盡快立法,並要港澳委員在維護國安問題上「一定要十分清醒,九分九都不行」。三月九日、十日週末假期特府加班加點;三月十一日至十四日,立法會還騰空時間來討論廿三條草案,彷彿晚一天美帝國主義就會攻入香港。
美國國務院批立法用字含糊,違背國際承諾。美國駐港領事梅儒瑞受訪說「當政府開始網路審查,情況猶如滑坡,何時才會終止?」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批他煽動美企撤資離港,港共外圍的民建聯與工聯會的議員,遂去美國領事館抗議美國「妄議」與「干擾」。香港以聯繫匯率穩住經濟民生,應該自制,別當北京的替死鬼。
「煽動」就是立法中的「煽惑叛變」,既然諮詢意見,怎可扣上罪狀?以煽動罪來說,原本依香港刑法是判兩年,香港大半個世紀沒用過,現在提高為七年,若涉勾結外國勢力,就是十年。去年一位留日學生在臉書主張港獨,回香港被捕,罪名就是煽動。
特府當局總說外國也有國安法甚至有死刑,香港沒有,比外國寬容。殊不知例如間諜罪,西方定義是偷了機密交給他國,記者若刊登,那是獨家新聞。但在中國,記者獲取秘密的獨家消息就是間諜。美國在川普落選時上千人衝到國會也沒有一個涉「叛亂罪」,中國可能嗎?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在今年兩會的工作報告說,以「國安」為由,去年共逮捕或起訴超過兩百四十萬人。
台灣如果「香港化」,有多少人要坐牢?其他要被驅趕到反美第一線做中共的炮灰,就像當年韓戰。台灣能讓親共政黨掌權嗎?
(作者林保華為資深時事評論員)自由時報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