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正提議要求商務與觀光簽證申請人,繳納最高1萬5000美元的保證金,才能入境美國,此舉可能使許多人無法負擔簽證程序的費用。
美聯社4日報導,根據5日將刊登於「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的公告,國務院將啟動一項為期12個月的先導計畫,規定來自簽證逾期率高且內部文件安全控管不足的國家的申請人,在申請簽證時,必須繳納5000美元、1萬美元或1萬5000美元的保證金。
這項提案出爐的時機,正值川普政府限縮簽證申請要求之際。國務院上週宣布,許多簽證續簽申請人將必須接受額外面談,而過去並無此要求。此外,國務院還提議,簽證「多元移民簽證抽籤計畫」(Visa Diversity Lottery program)申請人,必須持有其母國的有效護照。
根據4日刊登於聯邦公報網站的保證金通知預覽,該先導計畫將於正式公告15天內生效,並指出此舉是為了確保美國政府在訪客未遵守簽證條款時,不需承擔財務責任。
公告指出,「申請臨時商務或觀光簽證的外國人,若其國籍屬於國務院認定的高簽證逾期率國家,或其國家在篩檢與審核資訊上被視為不足,或該國提供投資入籍制度,且該外國人透過無居住要求的方式取得國籍,可能被納入該先導計畫。」
公告還說,受影響國家將於計畫生效後公布,且保證金可視個別申請人情況予以豁免。
該保證金要求將不適用於免簽證計畫(Visa Waiver Program)國家的公民。免簽證計畫允許特定國家公民以商務或觀光目的入境,停留最長90天。目前參與該計畫的42個國家多半位於歐洲,其餘分布於亞洲、中東等地,台灣也包含在內。
過去曾有人提議簽證保證金制度,但從未實施。國務院以往一貫反對這類要求,理由是繳納及退還保證金過程繁瑣,並可能引發民眾誤解。
然而,國務院指出,過去的觀點「並無任何近期案例或證據支持,因為近期並未普遍要求簽證保證金。」自由時報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