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大罷免首波投票今天登場。中廣前董事長、「戰鬥藍」發起人趙少康在投完票、離開圈票區後,竟直接打開票紙,主動亮票給媒體拍攝,一路走到票匭後,才將票紙對折投入。對此,律師黃帝穎強調,投票及守法,對民主法治台灣很重要!並指趙此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最重可處2年徒刑、罰20萬元。
「哪些人不在乎台灣民主法治?」黃帝穎表示,今天上午國民黨立委羅智強陪同「戰鬥藍」領袖趙少康投票,不過趙在投完票、離開圈票區後,直接打開票紙,主動亮票給媒體拍攝。
黃帝穎指出,根據選罷法第88條,罷免票應在票上刊印同意罷免、不同意罷免二欄,由投票人以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定。「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
「趙少康涉嫌亮票最重2年徒刑!」黃帝穎表示,趙少康亮票違反選罷法第88條,可依同法105條規定,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以下罰金。自由時報0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