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停職的前新竹市長高虹安前年控告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加重誹謗罪,檢方不起訴確定後,陳時奮自訴高涉誣告罪,台北地院判高10月徒刑,陳、高均上訴。高等法院今召開言詞辯論庭,高堅稱博士論文未抄襲,前案提告加重誹謗罪是針對陳指控誇張且不實之處,未涉誣告罪,請求高院改判她無罪,陳則批評高巧言狡辯,犯後態度極其惡劣,應重判;高院定7月31日上午9時30分宣判。
高院今上午9時傳訊高虹安、陳時奮兩造召開辯論庭。陳時奮首先進行1個小時的結辯,陳指出,高虹安稱當初只針對他誇大不實的部份提出加重誹謗告訴,並針對抄襲部份提告,並非事實,高作法是企圖將誣告扭由為學倫調查。
陳時奮指出,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引用63筆文獻資料,卻沒有任何註解,遺漏抄襲剽竊期刊論文與專案報告。此案的重點不在於能否引用而在抄襲行為,高的博論引用已發表的期刋論文大量內容,卻未揭露、未註解參考文獻等資料,讓讀者誤認是高的原始創作,毫無誠信可言,高亦大量引用3人共同發表的期刊論文內容,但未揭露3人是共同作者。
陳時奮認為,高虹安當初是為洗白抄襲惡名而對他提告,製造清白假象,被他控告誣告罪後竟巧言狡辯,犯後態度極其惡劣,請求高院應判高重刑。
高虹安做無罪答辯,主張博士論文絕無抄襲,未涉誣告罪,應改判無罪。高指出,其博士論文有2次增修,都有向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提出申請,並無捏造證據,與前案提告陳時奮無關,當初提告陳涉加重誹謗是因為陳用很多誇大不實的指述,例如她被教授除名、博土論文高達3分之2抄襲、未對3位共同作者致謝等,並未針對被指抄襲部份。
高虹安舉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碩士論文被認定有抄襲遭撤銷碩士學位為例指出,陳時奮曾主張林未抄襲,卻反而指控她博士論文抄襲,質疑有雙重標準。高庭末請求高院基於無罪推定、罪疑惟輕原則,改判她無罪,還她清白。
高審理時,曾聲請傳喚在美國的指導教授李傑暑假回台時出庭作證,但高院評議後未傳喚李傑出庭作證。
陳時奮以筆名「翁達瑞」,2022年4月及8、9月間,在臉書粉專貼文指出,高虹安的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引用大量資策會的2篇期刊論文卻未引註,被辛大指導教授除名、未列入其學術履歷,高虹安認為所述不實,控告陳時奮涉加重誹謗罪。
北檢將陳時奮處分不起訴確定後,陳向北院提出自訴,反控高虹安涉嫌誣告。台北地院認定高確有大幅抄襲事實,考量犯後態度不佳,判刑10月,不得易科或緩刑,面臨牢獄之災之虞。高、陳均上訴高院審理。自由時報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