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20)日下午在藍白立委人數優勢下,以舉手表決方式,強行通過攸關加嚴罷免連署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三讀條文明定,罷免提議、連署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為阻擋國民黨團爭議修法,民進黨團昨夜破窗闖入議場佔領主席台,不過上午9時開議後國民黨立委隨即攻入議場,藍白陣營約上午10時39分搶回主席台,朝野立委在此期間爆發激烈肢體衝突後送醫;與此同時,有逾7千名青鳥集結在立法院外,聲討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要求藍白退回「公職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三大大惡法。
三讀條文第76條、80條明定,罷免案提議人、連署人名冊,應依規定格式逐欄詳實填寫,填具提議人、連署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地址分村(里)裝訂成冊。針對罰則,第98條之2則增訂,若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在查對名冊部分,三讀條文明定,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提議、連署後,應於25日內,查對提議人、連署人名冊,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刪除;其中修訂第6款,規定提議、連署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認提議人、連署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
「國民黨不演了,怕罷免就沒收人民權力!」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在廣泛討論時表示,本次修法共有5個條文,每個條文民進黨立委都登記近40位發言,因為在委員會審議過程中,民進黨被噤聲,未經實質審查,呼籲立法院長韓國瑜勿再重蹈覆轍上個會期的國會擴選法案。
不過,在吳思瑤發言結束後,韓國瑜隨即處理國民黨團提議的停止討論,並採舉手表決方式進行,後續5條修法也如法炮製,僅讓1名綠委發言後,隨即表決停止討論;民進黨立委王義川對此批評,韓國瑜沒收討論,民進黨數十名立委登記發言,但韓只讓1位發言,跟上次毀憲亂政的國會擴權修法一樣,「韓院長,我還是尊稱你為韓院長」,盼韓尊重台灣國會的民主制度。
對於前述法案,內政部日前表示,該提案恐影響民眾參與提議及連署意願,不利民眾行使罷免權;且有心人士恐藉罷免名義非法搜集民眾個資,加上相關資料若保管不慎而外流,都可能造成民眾隱私及財產侵害。中選會則說,相關規定雖可提高罷免案提議人、連署人名冊的正確性,減低不實偽造情事,不過提供身分證影本個資資料,恐影響民眾參與提議及連署的意願,利弊參半,均值審酌。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發言時說,此次修法的荒謬之處在於,修法理由的是為了避免死人連署,但依據舊法,這些死亡連署都是抓得到的,不會因為附上身分證影本,就變成抓得到或抓不到,「這樣的修法沒有任何意義」。
此外,除了罷免附身分證影本的提案,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人於本會期提出另一版本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主張增列「罷免同意票數」須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罷免案才能通過;國民黨立委16日以人牆、會議桌、膠帶阻擋,民進黨立委不得其門而入,召為徐欣瑩僅用1分鐘,宣布初審通過相關修法草案。自由時報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