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國民黨在明天(29日)立法院會突襲排審「憲法訴訟法」、「選罷法」修正案,民團號召青鳥公民今晚重返立院,提出四大訴求,包含立即通過拖延已久的「學生輔導法修正案」、撤回企圖癱瘓憲法法庭「憲訴法修正案」、撤回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以及提高罷免門檻的2項「選罷法修正案」。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黃承瀚說,此次青鳥公民運動再次走上街頭,要雙殺的惡法就是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的所提3個「憲法訴訟法修正案」,以及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與藍委許宇甄分別領銜提出的3個「選罷法修正案」。
國民黨所提法案有三大荒謬,黃承瀚說明,第一,立法院自己做不到的,卻要求憲法法庭、大法官做到,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委總額3分之1出席就可以開會,加上議案通過也只要贊成人數大於反對人數的簡單多數決;不過,翁所提「憲訴法」修正案,卻把原條文要求憲法法庭大法官,必須有「現有總額」3分之2參與評議的門檻,扭曲定義為「法定總額」的3分之2,且要求憲法法庭要有法定總額的3分之2同意,才能做成判決或暫時處分。
黃承瀚抨擊,若該法通過,在目前憲法法庭只有8位大法官,不到法定總額15名的3分之2(10位),根本不能做出任何的判決或暫時處分;就算接下來的同意權審查,藍白二黨同意放行2位或3位大法官的任命,判決時只要有1位或2位大法官投反對票,低於10票,憲法法庭還是不能做出任何判決或暫時處分。
再者,就提高罷免門檻版本的「選罷法修正案」,黃承瀚指出,據中選會選舉資料庫的統計資料,過去30年,台灣曾經舉行8次中央及縣市層級罷免投票,罷免投票率介於24.98%到51.72%之間,均遠低於被罷免人原選舉投票率。在罷免投票率與原選舉投票率如此懸殊的情況下,可以預見,如修正草案通過,未來在所有單一選區選舉,幾乎不可能有通過罷免門檻的案例。
第三,提高罷免連署門檻版本的「選罷法修正案」,藍白用嚴重誘導、扭曲的政黨民調,誇稱多數民眾支持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並以總統、副總統個人參選連署也應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為藉口,卻向民眾隱瞞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是在2012年10月才將包括身分證影本在內的紙本個人資料納入保護。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說,今天是冬季青鳥的首次集會,他們提出四項訴求,首先,立即通過「學生輔導法」修正案,本次院會29日及12月3日務必將原列第一案;二、撤回意在癱瘓憲法法庭,翁曉玲提出的「憲訴法修正案」;三、撤回要讓罷免成案極困難,傅崐萁、許宇甄提出的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選罷法修正案」以及許宇甄所提提高罷免門檻的修法。
民團今晚也提出兩大行動,邀請民眾參與,台灣公民陣線執委羅宜說明,首先是「以荒謬對抗荒謬,以離譜凸顯離譜,翁曉玲條款」行動。他們將邀請集會民眾參與,共同朗讀並寄出向立法院請願的明信片,請願內容比照翁曉玲的「荒謬」精神,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立法院院會關於法律案之審議及表決,應經立法委員現有總額3分之2出席審查,且現有總額3分之2同意,始為通過,且現有總額指憲法增修條文所定之法定總額(113人)。
羅宜補充,他們將邀請民眾將明信片寄出,以傅崐萁、翁曉玲、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為收件人,以此行動凸顯翁曉玲所提「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之荒謬。
第二項活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勸告剝奪公民罷免權六大寇」。羅宜說,為了讓推動「選罷法修正案」需附身分證影本提案的立委,體會個人資料未受合理保護、資訊自主權不受尊重。他們將高舉推動罷免連署附身分證影本-剝奪民權六大寇的身分證影本道具(象徵道具),名單包含,立法院長韓國瑜、國民黨立委傅崐萁、許宇甄、張嘉郡、丁學忠、蘇清泉,黃仁、盧縣一、鄭天財、高金素梅及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等人。自由時報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