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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報軍售費用、賄賂卡達軍官!雷神科技願付9.5億美元和解

美國軍武巨擘雷神科技公司(RTX Corporation),即原雷神公司(Raytheon),16日宣布,已同意支付超過9.5億美元(約新台幣290億元)以解決其涉嫌詐欺美國政府及向卡達官員行賄的指控。這項協議涉及兩個聯邦法院的延遲起訴協議,分別位於紐約布魯克林和麻薩諸塞州,並要求公司聘請獨立監察員以確保遵守反貪腐及反詐欺法規,未來3年內必須展現良好行為。

《美聯社》報導,根據法院文件,雷神需支付的金額包括刑事罰金、民事罰款、賠償金及因虛報國防部合約費用與涉嫌賄賂高級卡達軍官所獲利潤。其中,最大的罰款為4.28億美元(約新台幣138億元)的民事和解金,因其被指控虛報勞工與材料成本,以獲取更高價值的免招標合約,並在武器維修合約中重複向政府收取費用。

雷神被指控於2012年至2016年間,向一名高級卡達軍官提供賄賂,以獲得與卡達埃米爾空軍及卡達武裝部隊的有利合約。該軍官在波斯灣合作委員會(GCC)的交易中代表卡達,並擔任聯合作戰中心項目的顧問,同時負責卡達埃米爾空軍的採購工作。雷神透過與該軍官擁有的公司簽訂至少200萬美元的虛假合約進行行賄。

雷神成功獲得了四次擴展現有合約的機會,以及一份價值5.1億美元的專屬合約,用於建設卡達軍方的聯合作戰中心。儘管雷神從GCC合約擴展中獲得約3670萬美元利潤,但最終卡達政府未能推進該項目。

雷神還需支付近4億美元的刑事罰金,涉及布魯克林案件中的賄賂指控,以及在麻州案件中被指控於2011年至2013年間為飛彈系統虛報約1.11億美元的成本,以及在2017年虛報雷達監控系統的營運成本。

雷神還同意支付5250萬美元(約新台幣16.9億元)的民事罰款,以解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其賄賂案的平行調查,並需沒收至少6600萬美元的違法所得。

在布魯克林聯邦法院的聽證會上,雷神的律師放棄被起訴的權利,對違反《反海外貪腐法》(FCPA)和《武器出口管制法》(AECA)的指控表示不認罪。公司發表聲明表示將承擔相關不當行為責任,並致力於建立世界一流的合規計劃,以遵循全球法律法規並以符合道德的方式服務客戶。

這些法律問題是在數小時內逐步曝光的。首先,在布魯克林法院宣布雷神將支付2.52億美元(約新台幣81億元)以解決賄賂指控;隨後波士頓法院文件顯示,公司還需支付1.47億美元以解決飛彈和雷達合約詐欺案。最終,美國司法部發布新聞稿,確認總罰款超過9.5億美元。

美國司法部國家安全部助理部長奧爾森(Matthew Olsen)表示,此案的解決應作為對任何涉及海外銷售敏感軍事技術公司的明確警告。RTX在7月的監管檔案中提到,公司已預留12.4億美元用以解決待處理的法律及監管事宜。總裁兼執行長卡利奧(Christopher Calio)指出,這些調查主要涉及雷神與聯合技術公司合併前的業務問題,公司已採取強有力措施來處理這些歷史性問題。自由時報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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