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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正憲政亂局 訴請解散民眾黨(黃榮文)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嫌圖利京華城建案容積,市值達新台幣兩百億元,更有收賄嫌疑,遭法院判定收押禁見;但黨內人士非但不知羞愧反省,還數度違法聚眾集會,指控執政黨司法迫害,更有民眾黨籍立委揚言凍結總統府、法務部及監察院預算,杯葛NCC、考試院及大法官人事任命案,行徑不只違法亂紀,更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立法院第二會期即將開始,這些違憲行為勢必變本加厲,自由民主台灣的憲政危機恐達難以想像境地!

依政黨法第26條︰政黨有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之情事(即︰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在此呼籲主管機關內政部,儘速向憲法法庭訴請解散台灣民眾黨,以維憲政體制之正常運作。

一切亂源始於今年一月大選,民眾黨靠著柯文哲個人魅力,獲得八席不分區立委;挾著藍白合的多數席次優勢,不僅刻意杯葛民進黨的各種提案,更修訂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通過許多毀憲擴權的條文,逼得執政黨及監察院必須提出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也做出處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六項規定暫時停止適用,而實質違憲部分,刻正審理中,十月底前應有結果。

藍白兩黨違憲擴權、無法無天的行徑,目前尚有憲法法庭得以約束,但十月底將有七位大法官任期屆滿,藍白兩黨勢必強力杯葛人事同意權,導致缺額無法補實;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更提案修改憲法訴訟法,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定義,為憲法所定總額十五人,試圖讓憲法法庭無法召開,將防阻違憲法案的防火牆予以拆除,破壞國家憲政運作。

依法解散諸多行徑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的民眾黨,當可免除此一憲政災難,內政部及大法官當秉諸負責態度與憲政良知,為所應為!民眾黨若解散,八席不分區立委將被解職,如何補實?依筆者淺見,扣除該黨的得票率重新加權,藍綠兩黨應可各得四席,總席次旗鼓相當,有利憲政正常運作。

(作者是彰化師大退休教授)自由時報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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