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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京華城若不履行協議 市府恐損失百億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率案已被羈押禁見,如今又爆出柯市府在二○二二年十月十八日核發京華城建造執照後,柯市府才在半個月後的十一月六日和京華城子公司「鼎越開發公司」簽訂攸關容獎廿%方案的協議書。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批評,市府先給建照再簽協議書,萬一鼎越出爾反爾,市府恐怕損失高達百億元,還白白送出廿%容積獎勵。

京華城為爭取容積獎勵,增訂自創的「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三項貢獻獎勵項目,據以獲得廿%容積獎勵;京華城與北市府所簽訂的協議書內容,就是京華城獲得廿%容獎,必須做的權利義務。

根據記者拿到的「修訂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協議書,內容包含完成「韌性城市貢獻獎勵」可獲得四%容獎,需取得鑽石級綠建築標章、繳納保證金十七.五億元、認養基地南側復盛公園;完成「智慧城市貢獻獎勵」可獲得八%容獎,需取得鑽石級智慧建築標章、繳納保證金卅五.一五億元、設置充電停車位及電池交換設備;完成「宜居城市貢獻獎勵」可獲得八%容獎,需取得耐震標章、繳納保證金卅五.一五億元、給予市府永久回饋地、整修道路鋪面等。

都發局稱協議書時間「誤植」簡舒培:巧合多太不合理

台北市都發局回應,這份協議書經鼎越公司與市府用印完竣後,市府於二○二二年十月六日函告以發文日期為協議內容生效日期(即二○二二年十月六日生效),並無先給建照再簽協議的情事,協議書封面時間屬「誤植」。

簡舒培對此質疑,協議書封面及最後一頁的簽約皆清楚標示時間為「一一一年十一月六日」,柯市府的京華城案「巧合」連連,同年十月十八日核發建照、柯隔天出席園區動土典禮,USB記載同年十一月一日的「一五○○」關鍵日,現在又「誤植」協議書的簽約時間,太不合理。

對於京華城案容獎爭議,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前天表示,北市府收到業者陳情,依法進到都發局、都委會審議,都是依法辦理。自由時報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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