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擴權法案釋憲言詞辯論今(6)日召開,今上午行政院代表律師之一的李荃和,在發言時再度指出「反質詢」的定義不明確,他除引述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的答辯書定義逐一提出疑慮,也幽默偷臭黃國昌先前聲稱要來場「憲法大辯論」、質疑新聞造謠等言論,引發網友大讚「超級打臉」、「酸爆黃國昌」。
黃嗆要「憲法大辯論」 李荃和:許多人提出違憲質疑
由於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日前曾開嗆聲大法官,下戰帖說要來場「憲法大辯論」。黃國昌還說,會看憲法法庭用什麼理由、宣告什麼條文違憲,並嗆,「你以為我什麼事都不會幹,我繼續修啊,我修到你沒有話可以講啊!」
李荃和今日發言時一開始就對黃的言論做出回應,表示他特別整理了鑑定人跟法庭之友的相關意見並製表,因為有相對的委員有說要來場「憲法大辯論」,因此他認為參酌各方意見很重要。李荃和指出,在整理的過程發現,為何這次的立院修法引起許多專家學者及法庭之友,針對這麼多的問題提出違憲的質疑,這是他想提問的。
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相關反質詢規範,李荃和也引用黃國昌在答辯書所提出的「反質詢的定義」,內容為「是對立委提出的質詢不予答覆,對質詢委員提出質疑、責難、詰問,或提出質詢內容無關之問題」。但對此他也發問「到底反質詢提出精準定義了沒」,並分析在這3句話中,「不予答覆」就是不講話,應該與「反質詢」不相涉。至於「提出質詢內容無關之問題」,這部分在舊法的25條就有提出,「答覆不能超過質詢範圍以外」,所以這也不該是反質詢,不然就重覆規範了。
李荃和指出,因此根據邏輯推測,真正構成「反質詢」的是「質疑、責難、詰問」。對此他提出「反問無關問題、以問答問、點出問題的錯誤或邏輯瑕疵、釐清問題真意」這4個可能性,來檢視是否會落入這個範圍。
黃稱新聞會造謠 李荃和改秀立院公報
李荃和以日前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時,詢問卓「喜歡喝茶,還是咖啡?」一事舉例,過程中雖然先秀出新聞報導的截圖,但李荃和指出,委員上次說新聞會造謠,沒關係,不喜歡我們可以換成立法院公報,畫面也隨即切換到公報的截圖。
在公報中記載,當時卓院長回答說「委員中午便當吃什麼」,這部分就是「反問無關問題」,也就是答非所問,而這部分舊法即有規範。
李荃和也舉例,若當時卓院長是問,「委員喜歡咖啡還是茶」,那就是「以問答問」,通常就是問題回答不出來,或是逃避這個問題,但是否符合「反質詢」可能還是有討論空間。
李荃和也舉出第3種情況,若院長是回覆說,「要回答這問題可能要看這是上午還是下午,是吃飯前還是飯後」,這部分則是「點出問題的錯誤或邏輯瑕疵,或為情境預設」。但當這樣回答的時候,會不會被認為是一種質疑、詰問,甚至點出委員的錯誤會不會被認為是一種責難,而構成一種反質詢,甚至因此被裁罰。
李荃和也舉出第4種情況,當時卓院長也可能會問,「委員你問這問題是跟施政有什麼關係嗎」,但「釐清問題真意」本來就是有必要的,畢竟討論問題就是會來回溝通、辯論的。但這樣一樣有可能會被認為是質疑、詰問。
李荃和指出,若依照黃國昌對反質詢的定義,會發生幾個問題。首先是上述4種情況都被框進定義裡,但是包含「點出問題的錯誤或邏輯瑕疵、釐清問題真意」,其實都是「為了政策辯護溝通、釐清政治責任所必要」,可是卻落入反質詢的質疑,甚至由主席來決定是不是反質詢,進而決定可不可以裁罰。而這些問題,就是他們認為為何反質詢,包括整個25條,為何會構成明確性的欠缺,甚至違反比例原則,而有違憲的情形。
李荃和相關發文也立刻引發網友討論,網友紛紛表示「超級打臉」、「不可能這麼會欸」、「搭配圖表觀看,非常地清楚說明『反質詢』缺乏明確性」、「慘了這樣怎麼找藉口,公報可能打錯字吧」、「看李律打爆國昌老師的臉就是爽」、「以為在鏡頭前可以胡言亂語擾亂視聽愚弄百姓,殊不知在法庭上吃鱉」、「藍白都以為別人沒在看國會直播耶,就只會造謠!」、「藍白黨把昨天的IBA記者會搬到憲法法庭了,果然牠們拿不出事實根據又愛狡辯」、「李律師的說明,讓普羅大眾都能理解,讚!」、「PPT新聞截圖變成立法院公報,笑死有夠皮」。自由時報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