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人壽旗下「新板傑仕堡全齡生活園區」2022年因出租交易多項缺失被金管會裁罰,檢調追查發現,新壽高層涉把園區A棟及B棟房租給月子中心、健身房使用,裝潢工程費卻由新壽承擔,另將園區B棟「樂齡宅」無償提供關係企業使用,導致新壽受損1億餘元,新北地檢署昨(11)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8路搜索,約談新壽前董事長吳東進等19人,今日凌晨訊後諭令吳東進1億元交保。
同案被約談的被告還包含,新光人壽前總經理蔡雄繼、新光人壽不動產管理部副總盧麒堯、新光人壽副總經理張良梓、新光人壽副總經理張良梓、傑仕堡商旅負責人呂炳賢、時任新光人壽副總經理林偉傑;檢方訊後諭令蔡雄繼及盧麒堯各200萬元交保、張良梓及呂炳賢、林偉傑各100萬交保。
新壽2016年間搶下新北市板橋區中油油庫口地上權後,規劃成立「新板傑仕堡全齡生活圈」,該園區共A、B、C三棟,包括醫療診所大樓、新型態出租住宅及旅館大樓三大區塊,A棟有產後護理之家等、B棟為出租式樂齡宅、健身俱樂部、C棟是旅館大樓,園區涵蓋各年齡層的食衣住行育樂醫等七大需求。
不過,2022年間,金管會以新壽公司辦理資金運用、不動產投資管理及其他業務作業有違反保險法情事,裁罰新壽300萬元,具體情事如:當時已被停止董事長職務的吳東進,仍指示相關部門召開業務推動及不動產開發等會議,或「承租戶裝修費用由新壽負擔」、「把未出租空置房間以未收費方式出借供利害關係人使用」等。
檢調追查發現,新壽高層疑認為「資源共享」及便宜行事,把A與B棟房屋,出租給關係企業作為月子中心與健身房使用,但承租戶的裝修工程款卻由新壽負擔,或有超出合約約定裝修費情形,檢調粗估造成新壽損失1億餘元;此外,新壽高層還涉嫌把園區B棟樂齡宅房,無償提供給4至5家關係企業使用,用來免費招待客戶,致新壽短收租金數百萬元。
新北檢派駐金管會檢察官李秉錡昨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8路搜索新壽公司、吳東進陽明山豪宅等處,查扣手機、帳冊等證物,約談吳東進等17名被告及2名證人,全案朝可處7年以上徒刑的特別背信罪嫌偵辦。自由時報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