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工作的外國人面臨的一大風險就是他們可能被禁止離境。根據《華爾街日報》調查案例中,甚至有一名外商因為在中國欠一名員工7000美元(台幣22萬元)就被拘留不得出境。
華爾街日報對包括數百萬份文件的線上法院資料庫進行搜索,發現37起外國人受到出境禁令的案件;律師稱真實數字要高得多,學術界已發現超過150起案件。
法院資料庫中的案件包括,因拖欠付款或債務失敗而滯留在中國的美國人、一名台灣餐館老闆與德國合夥人在股權問題上發生分歧,以及一名伊朗商數數月無法離開中國,因為他欠一名員工7000美元。華爾街日報聯繫當事者,但他們都未置評,甚至拒絕證實自身的經歷。
受到出境禁令的人的名字會被添加到中國國家資料庫中,警方會在每個機場和火車站檢查該資料庫。這些外國人往往在旅行之前才知道出境禁令,有時也沒有被告知為什麼不被允許繼續旅行。
出境禁令是中國法院使用的法律工具,導致許多外國高階主管被困在國內,而且往往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被允許離開。
絕大多數出境禁令並不適用於被指控犯罪的人,而是適用於涉及民事訴訟(通常是商業糾紛)的人。同樣,這些禁令也經常針對規模相對較小的企業主或捲入個人糾紛的企業主。
一位居住在中國的美國高階主管前往舊金山進行例行商務旅行中,當他試圖過境上海浦東機場時,卻被告知不准離開中國。邊境官員告訴他:「你知道你做了什麼」,當他嘗試到另一個機場時,也得到了類似的告知。從那時起,這位高層就被困在中國。
這位美國高階主管的故事堪稱是教科書般的案例:他曾擔任歐洲公司上海子公司的總經理。 2016年該公司總部停止向上海子公司匯款,導致其無法支付月薪。這位高層試圖從中國境內籌集資金,但失敗了。該公司遭到多名員工提起訴訟;有人要求法院對他實施出境禁令。
法庭文件顯示另一起事件,一名持有美國護照的Hu Xiaobei和丈夫向朋友借了超過45萬美元卻無法償還,因此面臨出境禁令。
50多歲的美國公民Wu Jun於2017年被禁止出境,5年前他曾擔任一家電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當法院於2016年3月裁定該公司拖欠8150美元工資和其他款項時,他仍列在公司黑名冊上。自由時報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