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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判憲訴法新制違憲 馬任命的前大法官黃虹霞:台灣全民的福氣

立法院國民黨、民眾黨立委去年聯手強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導致憲法法庭空轉一年,憲法法庭昨宣判憲訴法新制違憲,即日起失效,讓憲法法庭得以復活。2015年獲得時任總統馬英九提名擔任司法院大法官的黃虹霞受訪表示,這是台灣、全民的福氣,如果憲法法庭沒有站起來,民主法治的機制就會崩潰,她也想向這五位大法官致敬。

憲法法庭昨天宣布114年憲判字第1號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正案」之案件判決,宣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本件憲法法庭由大法官呂太郎、謝銘洋、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組成、評議,但三名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認為未合法組成的憲法法庭無效,更拒絕參與評議。

黃虹霞指出,她不太認同三名大法官,憲法法庭是憲法上必要的憲政機關,不能有任何機關或個人,用任何方法去癱瘓,因憲法法庭本就是維護民主法治基礎不可或缺的一環,也是保障人民權益不可或缺的制度。

黃虹霞說,若立法院跟行政院間發生糾紛,機制是交由憲法法庭處理,當時他們試圖癱瘓憲法法庭時,她就有提出別把憲法、憲法法庭當成是阻礙立法權的障礙物,憲法法庭在必要時,本就是立法體制中不可或缺的憲政機制。

針對藍綠聯手癱瘓憲法法庭,黃虹霞表示,部分立委自己也公開表示,他們是故意要用這種方式癱瘓憲法法庭,他們覺得應該「立法院說了算」,憲法法庭算什麼?怎可以宣告違憲?

黃虹霞強調,在憲法架構底下,憲法法庭本就是用來監督立法院所通過法律是否合憲,怎能用立院通過的法律,讓憲法法庭無法運作?因此站在憲法的高度,大法官怎可能容許立法院的法律,反過來癱瘓憲法?

黃虹霞說,她很早就呼籲,若沒有憲法法庭,人民的權利就沒有最終的保障,各機關間的爭議也無辦法被解決,憲法不能容許任何機關,用通過法律的方式癱瘓憲法法庭,實際上也沒任何機關能讓憲法法庭停止運作。

黃虹霞表示,從三權分立的角度看,司法院本來就是最終的裁決機關,行政權跟立法權常發生衝突,這時就由司法權裁斷,若司法院被癱瘓,三權分立就會崩解,整個民主法治的基礎也就不存在,憲法不會容許此種情形發生。

如今憲法法庭做出憲法訴訟法新制違憲的判決,黃虹霞說,她很早就希望憲法法庭能儘快站出來、自救,憲法法庭完全可以宣告它違憲,選擇宣告違憲是種承擔;若是針對法律本身是否違憲的聲請,就必須正面對決。

黃虹霞最後說,這是台灣、全民的福氣,如果憲法法庭沒有站起來,民主法治的機制就會崩潰,這是非常危險的事,她實在很開心,憲法法庭終於承擔起來,她也想向這五位大法官致敬。自由時報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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