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等弊案,辯論程序今天進入第5天,傳喚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前總工程司邵琇珮等3名時任市府官員,論辯圖利罪嫌,上午由檢察官論告2小時,雖然合議庭今未傳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但柯文哲不請自來,單槍匹馬也沒有律師陪同,自行到庭聽訟,關心老部屬的答辯狀況。
彭振聲、邵琇珮已認罪,僅爭執量刑,3人今日可望辯論終結。由於邵琇珮聲請公開播放時予以變聲、變像、去識別化處理,審判長今詢問她,檢察官論告期間是否也須對她去識別化,邵琇珮答稱「都可以」,審判長諭知今日的辯論程序,未來宣判後公開播送時,將對邵琇珮變聲、變像處理。
上午由檢察官廖彥鈞以2小時時間論告3人涉嫌的圖利京華城犯行,廖彥鈞表示,公務員在權限範圍內力求程序合法,但應探究的是為何造成違法的結果,這須回到案發當下公務員面臨的處境和真實想法,探究公務員當時內心想不想通過京華城研議案,檢方認為他們是在市長、議員的壓力之下而「不得不為」。
廖彥鈞列舉多則研議期間公務員互傳的訊息,「過了會有一陣腥風血雨」、「答辯書寫不完了」、「禮遇過頭了,應該是彭副要的」、「技術性卡他,最好卡到換市長」、「京華城那個,真的是土匪」、「就是施壓,還不敢承認」等等,皆反映當時公務員內心不願意卻必須照辦的處境,在公務員權限內最積極的反抗。
廖彥鈞指出,變更細部都市計畫是一種行政處分,本案是針對單一地主量身打造,不是都更區卻比照都更條件給予20%容獎,欠缺法律依據,最高法院見解認為濫用行政裁量權,也構成圖利罪;都發局2020年即委由鑑價公司鑑價,京華城土地20%容積價值為121億元,但這份鑑價報告卻未出現北市都委會審議會議中,京華城回饋價值僅30億,取得獨一無二的121億元容積,未依通案處理,就是特權。
廖彥鈞指出,北市府對於京華城行政訴訟的態度原本是不和解,2019年公務員還能堅持此立場,邵琇珮、黃景茂、李得全各擋下1次公文,但到了2020年3月便當會後為何就退讓了?行政訴訟勝訴後,法院已定調12萬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是一次性使用權,市府再行研議已無實益,都發局此時也上簽表達「陳情轉研議恐有圖利之嫌」,有決策權的黃景茂卻不採公務員意見,決定一定要送研議。
檢方指出,有40年公務資歷的黃景茂,於2020年6度被市議員應曉薇叫到她辦公室會談京華城案,每次時機都是在重要決策、公文被退之後、或會議決議前後,甚至剛從應的辦公室回到局長室就馬上用印簽字;黃景茂卻在審理時作證說沒有受到應曉薇的壓力,顯然與事實不符。自由時報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