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6日花蓮發生規模6.2大地震,各界捐款給花蓮縣政府和衛福部,其中衛福部專戶募得4億4372萬9180元,全數交由花蓮縣政府處置,但花蓮縣府並未依據「公益勸募條例」規定,將當年募款專案成果報告、支出明細等資料函報衛福部備查,衛福部官員坦言「不知道花蓮縣政府,將錢花到哪了」。
當年強震發生之後,衛福部很快成立「0206花蓮地震」募款專戶,幾個月內共獲3萬127筆、4億4372萬9180元善款,金額從15元到1000萬元都有,衛福部將這筆錢通通轉交給花蓮縣政府處置。
衛福部官員:「不知道花蓮縣政府,將錢花到哪了」!
依照「公益勸募條例」第6條規定,「政府機關(構)有上級機關者,應於年度終了後2個月內,將辦理情形函報上級機關備查。」但7年過去,花蓮縣府僅公布到2022年的善款支出大項,但並未將辦理情形函報上級機關衛福部備查。
負責公益勸募業務的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蘇昭如坦言,以前對徵信的內容規範不足,因此衛福部在2019年11月5日修正施行細則增列附件一的徵信格式,之後衛福部的捐款信內容就較仔細,但對於花蓮縣政府怎麼使用0206花蓮地震的4億多元善款,她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其實依照「公益勸募條例」規定,違反第6條規定者,由其上級機關、許可其設立、立案或監督之機關予以警告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花蓮縣府年度終了後2個月內未函報衛福部,衛福部可以警告、要求改善,甚至開罰。
依「公益勸募條例」第6條規定 花蓮縣府應函報衛福部說明使用用途!
當年各界捐贈0206花蓮地震的善款到不同的專戶,例如花蓮縣政府、衛福部等,共獲27億元,但花蓮縣政府使用善款爭議不斷。花蓮縣政府同年4月30日辦理「0206震災感恩餐會」,再辦理「0206震災捐款收據、感謝函印製暨震災紀實文宣裝封及寄送」等多項採購案,共花費1千多萬元,被質疑違反採購程序及預算流用規定,經監察委員調查並提案糾正花蓮縣政府通過。
花蓮縣議會民進黨團:此事讓民眾不再信任花蓮縣府!
花蓮縣議會民進黨團去年也揭露,0206大地震的善款至少有7.2億遭花蓮縣政府挪用於公共建設用途,而非直接用在協助受災戶,這也造成民眾不再信任花蓮,導致去年0403大地震各界對捐款花蓮縣府的不信任。
花蓮縣政府使用各界的善款爭議不斷,因此去年0403花蓮地震、此次馬太鞍堰塞湖災害募款專案,中央政府負責募款的單位交由衛福部所轄公設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勸募期間為期1個月,至昨天已有超過2億元善款捐入。
對於這些善款之後如何運用、是否會交由花蓮縣政府使用?賑災基金會督導陳宗良表示,賑災基金會善款依「事實與需求」核實辦理,不會直接交付任何單位「任意運用」。自由時報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