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但好生未必能好死。對罹患慢性病、癌症或因重大傷殘致長期臥床的患者來說,「餘生」於己是折磨,對照顧者則是煎熬,即使想有尊嚴的「自行了斷」也不行。
台中復健醫院前院長畢柳鶯提出「斷食善終」,取代尚未立法的安樂死,不被認同,理由是斷食非善終,也會產生負面效應。然據調查,有八成六民眾支持末期病人醫助死亡,可是又牽扯到醫學倫理和法律問題,也是無解。最大的爭議,在「如果是自己按下按鈕,那是自殺;如果是醫師幫忙執行,是協助自殺。」在醫療實務及法律見解上,都難取得共識。
朋友的父親因車禍傷及頸椎致全身癱瘓,意識清楚卻無法表達。朋友說,每次看到父親眼角噙著淚水,想說話卻說不出口,他就心如刀割。他說「政府都允許同婚及通姦除罪,為何不讓生不如死的病患安樂死?」,或許國會的立委能推動相關立法,幫助這樣的一群人。
朋友並非不孝,而是不忍心看老父親眼睛睜得大大的,卻不能動也無法言語,那種生不如死的痛苦,對臥病者和照顧者來說都是折磨。前體育主播傅達仁生前飽受癌症之苦,他積極推動安樂死合法化,惜未獲支持,不得不自費飛往瑞士安樂死。
更令人痛心的是,有不少照顧者因不忍臥病者長期被病痛折磨,為幫其解脫,以枕頭或塑膠袋將其悶死,變成人倫悲劇。照顧者犯行固於法不容,但處境卻令人同情,面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長期臥病者,究應立法幫其解脫?還是任其苟延殘喘,直到燈枯油盡?政府不能再坐視不管,實應拿出對策。
某日晨運,遇到退休老同事,他自嘲這條老命是撿回來的。他罹患攝護腺癌,飽受化療之苦,但他很看得開,他說:「我現在每天運動,其實是為了將來好走。」他解釋「人生無常,什麼時候要走,誰都不知道,但遲早都要離開。我只希望離開時,是自在而無罣礙。我不希望插管電擊,搞得自己痛苦,家人也難過。」老同事不想拖累子女、不想讓老伴辛苦,豁達提出「好走」之說,我佩服他能正面樂觀看待「終老」大事。
現代人逐漸不再忌諱「死亡」之事,最現實考量,乃出於不讓自己被病痛折磨、不拖累家人、不浪費醫療照護資源。民眾對「好死」逐漸有理性開明的認知,立法院、政府都應正視此議題,如何協助末期病人在表達困難之下能自主決定去留,對家庭乃至整個社會,或許都是解脫。
(作者是大學教師)自由時報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