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前總統邀請下,中國年輕學子訪問團得以來台交流,然就台灣隊近日獲得十二強棒球賽冠軍一事,復旦大學宋姓女學生評說「代表師生訪問團祝賀『中國台北隊』,希望大陸和台灣同胞像中信兄弟英文隊名中的『Brothers』一樣,一起為『祖國』棒球領域更上一層樓」,將台灣貶抑為中國台北,將我國棒球冠軍直接收歸「祖國」成就,在輕聲細語中,傳達中國斬釘斷鐵的統一高調,聽完如此發言,憤怒莫名。今年十月,兩名中國人在西門町藉故滋擾港人活動,兩相比較,這次中生交流團「從事損害我方主權、矮化台灣」之嚴重性,何止倍蓰!政府卻無所作為,令人不解。
吾人贊同兩岸交流,深信「青年代表希望,青年創造明天」,同樣期盼「兩岸青年能有更多機會相識相知、交往交心」,更歡迎中國青年學生到台灣交流學習,「為兩岸青年學生互學互鑒、雙向奔赴創造更多機會」。然客人對主人應有基本禮貌,不能站在台灣的土地上,卻恣意無阻,將中國統戰言論,堂而皇之地在台灣土地上執行。設身處地,若台灣人民在中國高調主張台獨,將會如何?
有人會說,台灣與中國之所以有別,就是對人的尊重與言論自由,任何人都有權暢所欲言,吾人深表贊同,今日若是我國國民在台灣高倡統一,申言立論,成一家之言,自當尊重;可是今日中國訪客來台交流,依法本「應符合我政策立場,秉持對等尊嚴、合於法令規範」,如今做此發言,不是言論自由範疇,而是侵門踏戶的統戰行徑,是用柔軟的發音,傳遞中國統戰的霸道信息,蓄意貶抑台灣國格,既不符對等尊嚴,亦屬不當。
陸委會一再重申「中國大陸人士來台從事各項活動,不得有從事損害我方主權、矮化台灣及違反我國法令之行為,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置」、「台灣人熱情好客,但我們不歡迎不知自重的奧客」,而考諸《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五款規定:來台交流若「從事違背對等尊嚴原則之不當行為」者,則得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入出境許可證,今日宋生代表該團如此發言,顯然有違對等尊嚴,且是不當統戰發言,而依上開法規,已是違法行為,政府應採取有效因應作為。
(作者是台大法律系教授)自由時報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