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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娜娜與張韶涵 附和武統應視同鼓吹戰爭(李震華)

中共14日突然宣布進行「聯合海、陸、空圍台」軍演,立刻引發兩岸輿論風波,甚至波及演藝圈。女藝人歐陽娜娜隨即轉發中國官媒《央視新聞》在微博的「聯合利劍-2024B軍演」貼文,隨後張韶涵等人也跟進,並在貼文中註明:「台灣自古就是中國的領土」、「祖國統一,勢不可擋。」台灣藝人相繼公開支持中國統一的言論,再度引發社會熱議。

歐陽娜娜與張韶涵相繼轉發支持中共圍台軍演,還公開表態「台灣自古屬中國領土、祖國統一勢不可擋」,筆者認為,這種行為不僅無知,甚且濫用言論自由,已經超越道德底線,而有觸法之嫌疑。

在台灣軍事演習應視同戰爭行為,即使平民不受軍法約束,但在此時此刻,因我國總統的祖國論引發對岸圍台聯合利劍軍演以恫嚇台灣之時節,道德上,本就不該替敵對陣營宣揚準戰爭行動,這些藝人竟昧於歷史,把台灣自古不隸屬中國領土的歷史事實,公開替中國解放軍造謠助陣,傷害台灣人民的情感,道德難容。尤其,加註祖國統一勢不可擋,等於為匪宣傳,已經超越言論自由觸及法律底線!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已明確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最高可處三日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罰鍰。這些知名藝人公開宣稱「台灣自古屬中國領土」,顯然與歷史事實不符,這隨便網路搜尋一下就可以明瞭的事,竟然昧於事實替中國宣傳,造成社會輿論對立;尤其,當敵對勢力劍指台灣軍演時,配合喊出祖國統一其『勢』不可擋的武攻文嚇心戰行動,已是為匪宣傳程度,可謂對我國社會安定秩序構成一定影響,應已觸法,令人痛心且不可取。相關警政單位應立即介入查察,依法給予陳述辨明機會後,依法處理。

藝人為了市場需要而到中國發展演藝事業,偶爾表態支持兩岸統一、一個中國,吾人姑且容忍,憲法雖保障言論自由,但自由人權應有具體及客觀的界限。

筆者呼籲應儘速推動修法,針對類似時空下顯有背離事實,附和共軍軍演的宣傳言論,提升法律應對處理能力。若不積極作為,恐對台灣團結士氣造成嚴重打擊。

(作者是律師 台灣司法改革關懷互助協會理事長)自由時報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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