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7 9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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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貪判刑 藍白勢力瓦解第一步!(張天泰)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涉貪官司,被依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七年四個月徒刑、褫奪公權四年,依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高虹安將即刻停職,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

根據《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縣市首長涉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或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五年以上徒刑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或涉刑案被羈押或通緝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但涉犯圖利罪須二審判刑才構成停職。而若最終貪污有罪三審判刑定讞,不僅高虹安的新竹市長職務將依《地制法》被「解職」,且從此不得登記參選公職。

昨日判決一出,合謀亂政的藍白陣營氣勢減弱,誠然,現在已不能夠想像高虹安為什麼會有這情況,除了面對判決外,高虹安也須反思過去身陷貪戀豪宅名車、高的男友疑成地下市長等爭議,這讓當初相信高的新竹市民情何以堪!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高依貪污等罪遭判罪,此詐領助理費也牽涉到合理化剝削壓迫助理勞工的犯罪行為,新竹市民投票請高擔任市長,不是讓其運用權力享受榮華富貴,高是否忘了新竹市民要的理想市長圖像是什麼?而當初高選情逆風時,為什麼新竹市民要投給高?也值得深思。

藍白勢力瓦解第一步,高虹安被判處七年四個月徒刑,即刻停職新竹市長,這是給安安上了一堂法律課,高虹安也可學習「陳定南公事包」的故事,去學習陳定南堅持的是什麼,因為在市長清廉度上,現在的高實在不夠資格擔任新竹市長!

(作者為政治工作者、教育博士)自由時報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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