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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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憲的過程與結果(林祚長)

行政院所提的國會擴權法案的覆議案,在六月二十一日已被立院國民黨和民眾黨聯手否決,這樣的結果是大家所預料到的。

下一步,在總統公布此法案生效後,行政院和立法院民進黨團都會向司法院憲政法庭申請釋憲和緊急處分,總統府也將宣布申請釋憲,監察院則尚在評估中。依憲法訴訟法,只要認為此法案侵犯到憲法所賦予他們的職權,如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和立法院民進黨團都可以向司法院的憲法法庭提出釋憲和緊急處分。憲政法庭的判決,需要現有大法官總額2/3人數參與評議,且須過半數之意見同意才能做成決議,形成釋文。

現在傾藍、白之媒體和立委已有聲音出現,說這15名大法官都是蔡英文總統任内所提名的,他們的判決會偏綠。他們希望大法官要做憲法守門人,而不是民進黨的看門狗!

事實上,這些大法官是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明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而且依照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大法官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 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2. 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3. 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

4. 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十二年以上,講授法官法第五條第四項所定主要法律科目八年以上,有專門著作者。

5. 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在學術機關從事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研究而有權威著作者。

6. 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

具有前項任何一款資格之大法官,其人數不得超過總名額三分之一。

在資歷面上,現任的大法官年紀大都在60-70歲之間,在法學/法律實務上都是經驗豐富且信譽卓著,無任何政黨傾向。

希望某些媒體、政黨、立委和名嘴不要誤導人民,讓人民失掉對釋憲公正性的信心!也希望目前在立院多數的國民黨和民眾黨,不要在釋憲的空窗期時,在立院又繼續蠻幹到底,這會造成民意的反撲的!

釋案結果不管是判決此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案是否違憲無效,人民都要能接受此判決結果,各政黨都要各自承擔此後果!

(政大EMBA企管碩士)自由時報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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