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在立法院惡搞民進黨政府,遲早惡整到自己!歐洲商會最近刊登政情報告,提醒在台外商密切注意國民黨立委所提「藐視國會罪」的修法,立法院若通過本罪,企業領袖不論本意為何,如果觸怒立委,都有面臨刑責的風險。這份報告是個警訊,國民黨立委違憲擴權的提案,不僅涉及政治惡鬥,已然殃及國家經濟發展,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理性面對。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一上任即狂妄的放話,要「讓民進黨找不到人當部長」,並提出「藐視國會罪」的修正草案,要狠狠的制裁行政官員,藐視國會可處三年有期徒刑。至於「犯罪構成要件」,則是定義不明,包含「反質詢」等模糊的法律概念,對憲法和法律稍有研究者,均對此一藐視國會罪感到莫名所以,但部分以酸民和名嘴自居的國民黨立委,則一再揚言推動,完全藐視憲政秩序,以及權力分立與監督制衡的原理原則。
國民黨一直說,美國有「藐視國會罪」,為什麼台灣不行?美國是總統制國家,處罰藐視國會有一套嚴謹的程序與規定,經過司法部和「大陪審團」制衡的民主機制。台灣是中華民國五權分立憲政體制,立法院是民意機關,有審查預算和法案之權。監察院專司糾舉和彈劾,有調查權。國民黨立委力爭的調查權,民進黨立委過去也爭取過,但受限於五權分立的憲政制度,調查權就是在監察院手上,國民黨要把調查權搶過來,就應提案修憲,而不是靠人數多硬幹。
國民黨立委要取得調查權和聽證權,訂定「藐視國會罪」,不提案修憲,卻在刑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上疊床架屋,亂蓋違章建築,不是正途。這些提案不僅針對行政官僚,還明定立法院經院會或委員會決議,得要求有關機關、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資料。如果不從則會被移送法辦。這也是歐洲商會報告提到的,如果企業拒絕與立法院合作調查,觸怒立委,都有面臨刑責的風險。
許多荒謬擴權的「藐視國會罪」是朱立倫提名的不分區立委所提,早已逾越國會改革的界線,嚴重影響國際視聽,有國民黨立委辯稱歐洲商會引用交大教授林志潔的文章,說這是民進黨自己製造出來的。但林志潔是知名法學教授,歐洲商會引用必有所本,再次呼籲,請朱立倫理性面對擴權惡法對國家和法制的傷害。「藐視國會罪」的鬧劇可以下台了!自由時報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