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我在社群平台看到一段影片。台中市議員林祈烽質詢市府的局處首長,請他們回答一個問題:「盧秀燕是不是他們的媽媽?」
三位官員都支吾其詞,既不敢回答「是」,也不敢回答「不是」。看完這段影片後,我的感想就是:「台中市府堪稱滿朝盡是奴才!」
盧秀燕選上台中市長後,就自封「媽媽市長」,簡稱「盧媽媽」,話題不斷。因為台中市政府的怠惰,梧棲爆發了非洲豬瘟,盧秀燕被迫認錯道歉。
即便在如此不堪的情境,盧秀燕依然肉麻當有趣,竟然對市民情感勒索:「讓市民擔心了,媽媽做不好啦!」
盧秀燕是否為他們的媽媽,三位台中市政府的局處首長竟然無法回答,不如一個幼稚園的小孩。如果我問幼稚園的小孩相同的問題,會立刻得到否定的答案。
為何三位局處首長無法回答幼稚園小孩就能回答的問題呢?答案在他們的「奴才」性格。
面對議員的詢問,這三位奴才官員不敢回答「不是」,因為媽媽市長是盧秀燕的政治包裝,怕戳破長官的招牌。他們也不敢回答「是」,因為與事實不符,怕被民眾恥笑。
就算要當奴才官員,這三位台中市政府的局處首長也是無能的奴才,連鬼話都不會說。假如我要當奴才官員,面對議員的詢問,我也可以說出這段鬼話:
「盧市長當然不是我媽媽,但她關心每一位台中市民,就像媽媽關心子女一樣。媽媽市長是盧市長施政時的自我期許!」
盧秀燕長期自稱「媽媽市長」,其實就是連篇鬼話。以下是我的分析:
現代社會的人際關係都有特定的權力與義務。市長與市民是一種權力義務關係;媽媽與子女是另一種權利義務關係。兩者不容混淆,更不可以相提並論。
市民面對許多公共事務,但無法個別處理(例如廚餘回收),只能委託代理人統籌處理。在民主社會,這個代理人就是地方首長。透過民主機制,台中市民票投政見最優的候選人擔任市長,解決市民無法個別處理的公共事務。
市長與市民是一種合約關係,人民給予市長公權力動用預算與制定施政方針。市長必須依法行政,接受各種監督,實現競選的承諾。若有貪瀆與失職,市長必須承擔政治、行政、或法律責任。
媽媽與子女則是一種生物關係,目的在繁衍後代。子女年幼時,仰賴媽媽的照顧;媽媽年邁時,仰賴子女的扶養。兩代的合作無合約束縛,媽媽是否盡職與子女是否孝順,無政治與行政責任的約束,只有部分的法律責任。
盧秀燕是民選市長,卻自稱市民媽媽。這個身份包裝充滿政治算計。以非洲豬瘟的爆發為例,盧秀燕身為市長,必須為失職承擔政治、行政、與法律責任。向市民道歉時,盧秀燕竟說出「媽媽做不好啦」,暗示市民要寬待媽媽市長。
靠著高明的政治包裝,盧秀燕享盡市長的權力,卻未善盡市長的責任;盧秀燕得到媽媽好處,卻不必承擔媽媽的壞處。盧秀燕的施政靠政治包裝,當然只能吸引到奴才等級的局處首長。
神奇的是,一個包裝虛假的市長,帶領一群無能的奴才局處首長,竟在遠見雜誌的施政滿意度調查屢獲榜首的位置。遠見包包去睡吧!(美國大學教授)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