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收賄、圖利等案,上週五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3000萬元具保停押,台北地檢署9日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今下午裁定撤銷發回北院更裁;北院傍晚回應,將於下週一上午10時開庭,並要求柯、應二人須於9時提前至法院報到。
北院5日裁定,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7000萬元保證金,應曉薇以自己名義提出30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限制住居於居所地,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配戴電子腳環、個案手機雙重科技設備監控,且不得有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
高院認為,依北院審理計畫,尚有共同被告及證人未經詰問,無法排除勾串風險。尤其北院7月21日才以「有滅證、勾串之虞」裁定延押,卻在僅1個月後改裁交保,前後矛盾,理由亦不完備。此外,北院裁定僅籠統提及「同案被告」、「證人」,範圍不明確,恐讓被告難以遵循,因此撤銷發回更裁。
應曉薇5日晚間率先辦保完畢獲釋,柯文哲本週一(8日)中午辦保,下午2時許獲釋。檢方9日抗告,高院今裁定撤銷發回北院更裁。
北院強調,將依裁定結果,下週一上午10時重新開庭審理,並要求柯、應二人須於9時先至法院報到。自由時報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