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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抗告成功 黃帝穎:柯文哲影響證人、自踩3條法律紅線

台北地院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收賄、圖利等罪,上週五(5日)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3000萬元具保停押,台北地檢署9日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昨日收到北院送達抗告卷證,今日評議後裁定撤銷北院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律師黃帝穎發文表示,柯文哲影響證人、自踩3條法律紅線,全是北檢抗告成功的理由。

高院今下午發新聞稿表示,合議庭認定,台北地院審理計畫書記載,尚有證人尚未交互詰問,認為有湮滅證據、串證的風險,才在7月21日裁定延長羈押,但1個月後,證人還沒全部問完,卻突然認定串證、滅證的可能性大幅降低,決定讓2人交保,前後說法矛盾、理由不清。

另外,合議庭認為,原審裁定2人交保後,規定「不得接觸同案被告或證人」,但因本案涉案人多、證人繁雜,原裁定內容僅泛指「同案被告」、「證人」,範圍不夠具體明確,應要有更清楚界定範圍,讓被告確實知道限制對象。綜上,檢察官抗告有理,原審的裁定確實有不完整之處,高院合議庭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地院重審。高院合議庭由審判長遲中慧、陪席法官陳昭筠、受命法官黎惠萍組成。

黃帝穎發文指出,北檢抗告成功,柯文哲自踩法律紅線全成抗告事由,此案高院直指北院交保理由認柯文哲串證滅證大幅降低是前後矛盾;另外,柯文哲自踩3大法律紅線全成抗告事由,包含柯文哲接觸證人踩到北院交保裁定紅線、柯文哲交保後隨即在記者會對共犯李文宗隔空喊話,柯文哲網攻證人、涉嫌恐嚇勾串證人。

黃帝穎分析,北檢抗告指出,被告柯文哲於具保後,即與本案證人陳智菡、陳宥丞有所接觸,已違反法院具保命遵守之「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之事由;北檢抗告強調,柯文哲具保後,對即將前往法院作證之共同被告李文宗喊話,李文宗就公益侵占之犯罪事實,與被告柯文哲有相互指證之關係。

另外,遭到柯陣營網攻恐嚇的證人包括柯任命的副市長林欽榮、北市議員苗博雅等,黃帝穎表示,柯文哲影響證人、自踩3條法律紅線,全是北檢抗告成功的理由。自由時報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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