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5 12 月,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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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寬恒涉貪二審宣判非涉賄選不須停職 律師籲涉案情節重大別再喊冤

國民黨台中市立委顏寬恒被控涉嫌詐領助理費等貪污案,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貪污部份判處7年10月,偽造文書6個月,今二審維持原判;律師王翼升指出,從一審到二審的判決都清楚顯示顏寬恒涉案情節重大,且相關證據已為法院認定,籲顏寬恒別再喊司法迫害,應該正視自己的行為,勇於承擔責任、誠實面對。

外界關注顏寬恒是否因此遭停職,台中市選委會指出,因立委屬內政部權責,不便表示意見。

王翼升另指出,內政部先前已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7條規定,當選人若因賄選等罪遭判刑確定且未緩刑,才會自判決日起當然停職。顏寬恒目前涉及的案件並非賄選,因此不在該條款適用範圍之內。未來若判決確定且附帶褫奪公權,內政部將依法辦理註銷立法委員名籍。

但王翼升強調,從一審到二審的判決,都清楚顯示顏寬恒涉案情節重大,相關證據均為法院認定,顏寬恒還以政治凌駕司法回應,企圖混淆視聽,誤導人民將其貪污案件描繪成司法迫害,但事實卻是「證據明確,判決清楚」。

王翼升呼籲,顏寬恒應該正視自己的行為,勇於承擔責任、誠實面對,而不是一再操作政治語言來挑戰司法威信、破壞社會對司法的信任。

他也強調,民主社會最重要的基礎是司法公正,任何政客都不能把個人貪污行為包裝成政治迫害,更不能誤導群眾,唯有尊重判決結果、誠實認錯反省,才是維護社會信任與公共利益的正確態度。自由時報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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