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罷免投票在即,中選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投票日五大禁止事項,並提醒選民26日凌晨0時起,禁止透過Line、Twitter、臉書等社群媒體或簡訊從事罷免活動宣傳,違者最高可處200萬元罰鍰。
中選會今天下午召開「726罷免投票,中選會提醒投票注意事項記者會」,說明罷免投票日當天應注意的禁制事項及罰則,與會人員包含副主委陳朝建、主任秘書謝美玲、選務處長王曉麟,以及法政處長蔡金誥。
中選會表示,罷免投票日當天應注意的禁制事項包含:
第一,26日投票日凌晨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從事罷免活動,違反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加重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第二,請勿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第三,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第四,不可以撕毀罷免票,違者處以新台幣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第五,請勿攜出罷免票,違者,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自由時報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