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30 7 月,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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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智盛作證抖內幕 檢方:京華城案以個案送研議 柯文哲指示、親自核決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容積弊案,今傳喚北市都發局時任都市規劃科科長楊智盛(現為總工程司)作證,楊智盛證稱,京華城的公告公展簽呈由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柯決行,其他案子是由副市長彭振聲決行;蒞庭檢察官林俊廷於詰問後指出,京華城案就是依照柯文哲、黃景茂(前都發局長)的指示,開啟公務員原本認為不應開啟的京華城案研議程序。

楊智盛稱,曾有規劃科同仁不諒解黃景茂交代要將京案送研議,而於簽呈寫「送研議非本局意見」,被他要求調整文字;且公展簽呈剛被副秘書長李得全退文,市長室秘書就打給都發局說應曉薇的顧問吳順民在樓下等,楊向李得全報告此事,說服李簽下簽呈往上送,最終由柯文哲決行。

蒞庭檢察官林俊廷於詰問後指出,依楊智盛的證述,都發局的意見是京華城案在訴訟程序中,12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已經刪除,再研議的話,邏輯有問題,應該要等到訴訟結束;但就在應曉薇拜訪都發局後,黃景茂指示京華城案送研議,而柯文哲在便當會也有指示,可證京華城案就是依照柯文哲、黃景茂的指示,開啟公務員原本認為不應開啟的京華城案研議程序。

檢方指出,都發局內部同仁很不諒解將京案送都委會研議、還要研議是否跟京華城和解,承辦人甚至寫出「研議非本局意見」,可證送研議是長官指示。京華城於2020年3月17日向北市府陳情,是市長室交辦的案件,長官指示送研議,都發局只能朝此方向處理。

檢方認為,楊智盛證詞說明,都發局以往只有通案才送都委會研議,而民間申請的個案從無送研議的案例,京華城個案卻因長官已有指示,才會送都委會,與往例大不相同,但柯文哲仍照單全收。

林俊廷指出,依楊智盛證述,公告公展的簽呈可以往下退,未必馬上就要公告公展,京華城案的公告公展簽文過程中,副秘書長李得全退回公文,認為應依土管條例的一致性規定辦理。

但因市長室在追這件公文,市長室秘書通知局長室說吳順民在樓下等公文,楊智盛去找李得全說明,說是市長室關切,公文要往上送,李得全理解而簽下,往上送由市長柯文哲市長決行。

林說,楊智盛證稱一般公告公展的簽呈是副市長是決行,但京華城案卻是由市長柯文哲親自決行。檢方結論指出,楊的證詞證明,京華城案的公文流程異常、處理反對意見的情況異常,連決行者都異常,而全案的最終決行者就是柯文哲。自由時報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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