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配偶劉振亞,在台生活並經營「亞亞在台灣」社群頻道,卻多次發表具武統成分的影片,被移民署廢止依親居留許可,最晚在今天必須離境。劉今天在民間團體的支持下,前往內政部外召開記者會並陳情;對此,移民署再次強調,劉女已經被廢止依親居留許可,且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若她逾期未出境,就會執行強制出境。
據了解,若劉女在今天結束後仍未出境,將由移民署專勤隊接手處理強制出境作業。但為了避免衝突、兼顧人道主義,屆時專勤隊應該會採取柔性手段,前往劉女住處勸說,希望她能夠配合程序;若她堅決不從,才可能會採取更進一步的強制作為來執行強制出境。
移民署先前接獲檢舉,在本月4日通知劉到移民署陳述意見,最終在11日宣布廢止她的依親居留許可;16日處分書正式送達給劉女後,她必須在處分書送達日起10天內自行出境,依時間推算,她最晚必須在今天結束前出境,若屆時未出境,移民署將會派員執行強制出境。
完備相關法律程序 明早才會強制出境
此外,理論上劉女必須在今天結束前自行出境,但並非時間一到26日的0時0秒,專勤隊員就會馬上「出手」。因為屆時仍有相關法律程序必須完備,因此劉女若沒有自行出境,專勤隊極有可能在明天早上相關程序完備後,才會執行強制出境。
至於劉女屆時被強制出境,若她不自掏腰包購買機票,相關費用由誰負責?對此,移民署也表示,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9條、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強制出境處理辦法,執行強制出境所需支出費用,應由當事人自行繳納或在台保證人負擔,屆期不繳納,得依法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自由時報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