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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智光弊案 北市議員陳重文一審判刑8年6月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查出,利用職權施壓社會局施作公托監視器雲端系統,讓台智光辦理建置案,再居中讓台智光將相關設備採購,發包給他和友人康立錡共同成立的「立錡雲端公司」,從中圖得不法利益321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依涉犯貪污、業務侵占等罪起訴陳重文,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台北地院今判決陳8年6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6年,犯罪所得531萬多元沒收,另判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陳重文今上午未到庭聆判,無法得知其對判決看法。

檢方起訴指出,台北市政府與台智光(其母公司為台通公司)於2011年簽訂「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台北市光纖BOT案),雙方約定由台智光負責建置台北市轄內光纖網路,並享有25年經營權。

陳重文得知,台智光較其他電信商有更低成本競爭優勢,且市府資訊局也曾發函給市府各機關,在光纖BOT案營運期間,應先租用台智光提供的網路服務,他竟於去年4月至6月間,利用議員職權索資、質詢或施壓,讓社會局公托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依台北市光纖BOT案架構,由台智光辦理。另一方面,陳重文和康立錡成立立錡雲端公司,承攬相關設備採購。

台智光得知社會局公托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的開辦,與陳重文攸關甚深,隨即安排向立錡雲端公司採購所需的監視器及相關硬體設備,每回都由立錡雲端公司出面接單後,再發包給康立錡獨資的維礦公司進行履約,讓陳重文從中圖得不法利益321萬8480元。

此外,陳重文在成立立錡雲端、立展公司時,涉嫌驗資不實;另與友人一同成立國亨公司,說好合作殯葬相關業務,竟在未經友人許可下,自行調整公司資本結構,並找妻子白惠萍製作不實股東同意書,涉嫌侵占國亨公司531萬餘元。

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公司法資本不實等罪,起訴陳重文、康立錡,另白惠萍涉犯偽造文書等罪。檢察官審酌,陳重文身為三任市議員,屢屢安排以他人擔任名義負責人、人頭股東方式,開立多間公司,掩飾自己參與多項盈利行為,除飾詞狡辯,還以「大水庫理論」予以搪塞、避重就輕,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北地院今判決陳8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6年,犯罪所得531萬多元沒收,另判6月得易科罰金。

至於陳重文和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等,涉台北市警局監視器專用傳輸網路費率貪污、財產來源不明部分,北檢另案偵辦中。自由時報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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