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貪案,北檢今(26日)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起訴柯文哲,並求處合計28年6月。柯打破自己說過的反商形象,卻積極拉攏沈慶京及其他企業人士等,並豎立不同管道來聯繫,柯甚至不甩親信蔡壁如早已提醒沈是個「壞人」,仍向副巿長彭振聲明示支持沈的訴求。
北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裁定柯文哲因圖利財團百億、收賄新台幣高達1710萬元、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與共犯犯罪所得逾9371萬餘元,今天依「圖利、收賄、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刑」起訴柯文哲等11人,並對柯本人求刑28年6月。
北檢起訴書指出,柯文哲首任巿長於民國103年至107年間,因威京集團不斷向北巿府、巿議員及監察院陳情,柯文哲對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就京華城土地容積率的企求,了然於心。
民國106年5月間,柯文哲在晨會裁示「京華城基準容積,請都發局研析後,作成行政處分並正式上網公告及函覆京華城」,並於議會回覆議員應曉薇質詢時,承諾將要求時任都發局長林洲民,直接以行政處分決定京華城本案土地之基礎容積率,並表達簽了不同的容積率就會有問題,原因是容積率牽涉到很多金錢等語。
沈慶京指派前鼎越董事長朱亞虎,居中聯繫柯文哲市長室顧問蔡壁如,請託下令讓林洲民同意與沈慶京商談,林洲民於會面時,當場向沈慶京表示,訴求於法不合,拒絕沈慶京要求以行政處分,永久享有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的訴求。
不過檢方指出,柯文哲明知本案土地不符合都更條件,更知悉沈慶京所提永久享有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訴求,該保障已經建成為京華城購物中心,無法再次適用,也清楚沈慶京就本案土地所圖利益龐大。
但是,柯文哲於107年5月間拿著沈慶京陳情書,要求時任副巿長林欽榮(都委會主委)進行適法性研究;林欽榮回覆京華城已循行政救濟管道辦理,建議依訴願或行政訴訟結果辦理。柯文哲已知本案土地已依法回歸容積率管制,且京華城公司正與北巿府行政訴訟中,事涉利益龐大。
起訴書指出,沈慶京考量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每況愈下,自行於109年年初拆,因購物中心僅屬屋齡19年建物,明顯未達都更年限也未經都更程序,明顯不符合都更條例的要件與程序。
檢方指出,柯文哲於競選連任市長期間,經親信友人建議破除反商形象,柯文哲因此積極與財團互動並尋求支持,在積極拉攏沈慶京部分,於107年11月間在市長室,與沈慶京親自碰面,並在隔月於台北上海城市論壇時,安排沈慶京等企業人士列席主桌,並建構往來管道。
但是,柯文哲在107年競選巿長獲得連任後,雖蔡壁如早提醒「沈慶京是個壞人」,但柯文哲不甩蔡壁如仍然與沈慶京謀議既定。
起訴書指出,柯文哲為厚植政治資源而密訪沈慶京,例如柯文哲與親信李文宗2人於北市府辦理「萬大第一果菜及漁類批發市場改建案」第一次公開招標當晚,一同前往威京集團總部3樓,與沈慶京共進便餐約2小時50分。
後來民眾黨成立,柯文哲再度前往威京集團總部密訪沈慶京;109年2月間,柯文哲指示李文宗進行募集20億元基金的屯田計畫等,足以證明柯文哲這時已為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積極排除反商形象並致力謀求財源。
檢方指出,柯文哲明知本案土地法定容積率為560%,且京華城公司就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與北市府刻正進行行政訴訟,卻因有意拉攏沈慶京以牟利,先於109年2月18日前某日,命負責督導都發局業務並兼任都委會主委的副市長彭振聲,到市長辦公室內。
柯文哲親自向彭振聲表達,京華城公司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應不限於使用1次等語,表達已悖離北市府依107年都市計畫認定的立場,並且明示彭振聲,他支持沈慶京訴求的意向,彭振聲於此時獲悉,柯文哲有意協助京華城公司的企圖。自由時報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