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貪污案,今日起訴柯文哲等11人;檢方認為,柯文哲所為「有違市長宣示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涉嫌圖利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佔數千萬元政治獻金,犯後還在辦公處所被查獲撕碎便條紙,上面記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可見「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收賄求刑15年,併科5000萬元罰金,褫奪公權10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分別求刑5年及6年,對眾望基金會背信部分求刑2年6月,合計28年6月。
李文宗合計求刑17年4月
至於同案被告李文宗是柯文哲心腹「大帳房」、前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除收賄,亦涉嫌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元政治獻金,又積極指示胞妹李文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收賄部分求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5年;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求刑2年4月。
沈慶京合計求刑17年併科3300萬
威京集團沈慶京部分,檢方認為,他涉嫌以不法賄賂柯文哲及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的廉潔公正,犯後還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的聲明而串證,聯絡柯文哲、應曉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至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可見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圖利部分求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交付賄賂部分求刑5年,併科罰金3百萬元,褫奪公權3年。
對於沈慶京遭起訴求刑,威京集團發言人張文賓表示,謝謝關心,目前暫無回應。
應曉薇合計求刑16年6月併科5千萬
應曉薇涉嫌收受沈慶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的付託,臨訟之際,竟為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可見她面對司法調查不思悔改,惡性重大,收賄求刑13年,併科3千萬元罰金,褫奪公權10年;洗錢部分求刑3年6月併科罰金2千萬元。
彭振聲認罪 檢方請依法減刑
至於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部分,檢方認為他身為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圖利財團百億不法利益,官箴敗壞,但考量犯後自知已過、坦承犯行,求刑6年,又於偵查中自白,請依法減刑後量刑3年,褫奪公權3年。
黃景茂求刑7年併科1千萬
台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部分,檢方認為他為圖攀附柯文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利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偵查程序仍不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求刑7年,併科罰金1千萬元,褫奪公權5年。
邵琇珮坦承犯行 檢方求宣告緩刑
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部分,檢方認為,她為了仕途迎合柯文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求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
端木正有違專業操守 求刑1年
會計師端木正部分,檢方審酌他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自由時報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