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政治獻金假帳案,檢方根據獲具保停押的朱亞虎、吳順民等被告供述,以及關鍵金流等事證,明確掌握柯涉收賄,依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佔、背信等4大罪將他起訴,共求刑28年6月,褫奪公權10年,併科罰金5千萬。
北檢起訴範圍主要分成兩大區塊,其中最重要的是柯文哲涉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讓京華城改建案取得20%容積獎勵;另一部分則是柯文哲競選總統期間,涉透過木可公關公司侵占政治獻金。
柯文哲被起訴法條包括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收賄罪及圖利罪、刑法的公益侵占及背信罪等4大罪。自由時報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