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近日在社群PO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前衛福部政務次長王必勝8月份在台北市信義區出席餐敘照片,看圖說故事抹黃陳時中和辣妹玩得很嗨,藍委徐巧芯也跟著轉發嘲諷,還說陳時中是「被法院認證的鹹豬手」;結果王鴻薇翻車,到現在都還未刪文,徐巧芯也未撤下轉發文。對此,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建議陳時中提告,「隱忍只會讓對手更囂張!」
王鴻薇12日在臉書宣稱接獲爆料,今年8月6日晚上,陳時中和王必勝參加一場在北市信義區的餐敘,會後陳時中被拍到與「香肩美女」比肩而出,暗諷餐會有美女相陪,陳時中和王必勝「重情重義重粉味」。而徐巧芯當天也轉發王鴻薇的爆料文,嘲諷「一個是之前被法院認證的「鹹豬手」陳時中,一個是偷吃還能升官的王必勝;看這個陣仗之大,肯定不是第一次,熟門熟路了這是。」
隨後陳時中辦公室澄清,當天活動是醫界友人餐敘,照片中出現的女性「都是優秀的醫師」,遭王鴻薇影射是「粉味妹」的振興醫院急診重症醫學部代理主任田知學、口腔外科醫師唐櫻翠相繼跳出來發聲駁斥。翻車的王鴻薇12日深夜發文向當事女醫師們表達歉意,但拒絕向陳時中道歉,且到現在都還未刪除原貼文,影射文字也沒有更動,上錯車的徐巧芯也沒有撤下轉發文。
對此,陳時奮今天(14日)在臉書針對徐巧芯的發言表示,「前年地方選舉時,陳時中在公開場合與女性友人禮貌性互動,下階梯時攙扶對方。儘管當事人沒有覺得受冒犯,徐巧芯卻用看圖說故事方式,指控陳時中伸出鹹豬手。陳時中有風度,未追究徐巧芯的抹黑,但路見不平的人向北檢告發,指控徐巧芯意圖使人不當選。檢方認為政治人物的言行可受公評,因此對徐巧芯作出不起訴的處分。」
「檢察官只裁定徐巧芯沒有違反選罷法,並未證實徐巧芯的說詞屬實,更無認證陳時中是鹹豬手。就算徐巧芯說詞不實,也屬言論自由的範疇,未達違法的程度。徐巧芯惡意抹黑陳時中,僥倖逃過法律制裁,卻還得了便宜又賣乖,扭曲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再度詆毀陳時中是法院認證的鹹豬手。陳時中不應再忍隱,因為徐巧芯的抹黑已超越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構成加重誹謗與公然侮辱。」
陳時奮接著列舉徐巧芯言論有加重誹謗與公然侮辱之嫌的3個理由, 「言論不實是誹謗與侮辱成罪的第一個條件。徐巧芯詆毀陳時中是『之前被法院認證的鹹豬手』,有2個不實。其一是徐巧芯被告發違反選罷法的案子,在地檢署就被裁定不起訴,所以沒有進入法院審理,因此沒有『法院認證』這回事;其二是地檢署裁定不起訴,原因不是陳時中真的對女性伸出鹹豬手,而是徐巧芯的不實說詞仍受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並未認證陳時中是鹹豬手。」
「誹謗與侮辱成罪的第二個條件,就是不實言論會造成受害人的負面社會評價,徐巧芯對陳時中的詆毀已符合這個條件。鹹豬手是常見的用語,泛指男性未經同意就觸摸女性身體的敏感部位,例如胸部、臀部、大腿等。鹹豬手屬性騷擾的一種,嚴重者還會構成性侵害。陳時中是現任政務委員,曾擔任過政務官,從政前是知名牙醫,卻被抹黑為法院認證的鹹豬手,徐巧芯的說詞讓陳時中遭受負面的社會評價,屬不證自明的事實。」
「誹謗與侮辱成罪的第三個條件就是行為故意。徐巧芯被告發違反選罷法,她的身分是被告,手上握有相關書狀。法院是否認證陳時中為鹹豬手,徐巧芯可以輕易查證。徐巧芯難逃法網,除非她握有法院判決書,且獲判無罪的理由是陳時中確實對女性伸出鹹豬手。問題是,徐巧芯並沒有這張判決書,足證她對陳時中的抹黑屬故意之行為。」
陳時奮最後表示,「2年前,徐巧芯抹黑陳時中鹹豬手,僥倖逃過法律制裁後,徐巧芯對陳時中二度抹黑,而且還扭曲司法裁定增強抹黑的公信力。陳時中是否提告徐巧芯,決定權在他手上,但我強烈建議提告,因為隱忍只讓對手更囂張。這是一起勝算頗高的訴訟,何況徐巧芯需要被好好教訓!」自由時報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