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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不抗告 延押至明年1月4日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向台北地院聲請延押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獲准,柯的律師團在昨抗告期限最後一天,對外表示不提抗告。法界認為,柯可能認為抗告成功機率低,把目標放在檢方起訴後的移審庭來力拚交保,再於北院審理時自證無罪。

檢方指控,柯文哲疑藉民眾黨收下「前金」二一○萬元,違法將京華城的容積率從五六○%擴增至八四○%;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再於二○二二年十月的京華城動土典禮、十一月的市長辦公室內,把一五○○萬元當作「後謝」拿給柯。北院法官呂政燁認為柯涉貪污治罪條例中圖利等重罪,因而伴隨逃亡及串滅證之虞,裁定自本月五日起延押禁見兩個月。

而律師團昨替柯表示不抗告,若柯期間未獲交保,代表柯確定延押至明年一月四日。除柯外,全案確定被延押禁見的主要被告還有三人,分別是沈慶京、涉向沈收賄至少四七四○萬元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的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

現階段抗告成功機率很低

曾任司法官的律師呂俊杰分析,柯可能考量他被法院認定涉犯貪污罪的嫌疑重大,輔以被檢方發布通緝的昔日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在國外未歸,現階段抗告成功的機會很低。另一方面,柯或許是聽從律師團建議,把目標放在檢方起訴後的移審庭力拚交保,再於北院審理時自證無罪。

律師黃帝穎則推論,柯拒絕抗告,可能是北院裁定延押的理由中,已詳論柯不僅觸犯本刑五年以上的圖利罪,更犯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且經抗告,高等法院基於北院提供的裁押理由,並審酌同案被告沈慶京等人均已抗告駁回,極可能認定柯涉貪駁回抗告。

對於柯文哲決不提抗告,民眾黨表示,尊重柯主席的決定,同時也不忘抨擊北檢「押人取供」,呼籲北檢「有證據就起訴,沒證據就放人」,別再對柯進行人格抹殺。

黃珊珊二度作證 訊後請回

另一方面,台北地檢署繼上週五指揮廉政署約談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作證,昨第二度以證人身分傳喚她到案說明。據了解,黃上週五因還有其他行程,在檢方同意後先離去,並改約昨下午繼續配合調查,檢察官庭訊近三小時後,將她請回。自由時報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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