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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士科調查報告出爐 !柯前市府「為標而標」放寬招標條件 建請送檢廉監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的北投士林科技園區設定地上權案,北市議會跨黨派議員成立調查專案小組,今(20日)進行最後一次會議定稿,將於議會開議送大會討論,內容包含八點檢討、結論,將建請送監察院、北檢、廉政署,以及四項建議請市府研議辦理。

調查報告指出,市府在歷經2次流標後,基於想趕快標出去的心態,在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4月19日,約5個月期間的5場重要會議中,一再放寬招標條件,顯然是為標而標,不符科技園區設立初衷。此外,T17、T18免投資計畫書,是一個行政缺失,如土地招租有政策性目標,應有計畫書以確保符合園區目標。

而當初招商顧問公司曾建議三基地分開招標,但市府逕自決定合併招標,導致不如預期、多次流標,失去帶動地方繁榮、增加市庫收入的機會;地租調漲決定權在市府,估價師每次評估都會跟產業發展局做估價討論決定,而土地價值往上、權利金要往下,可由政策決定,因此本案權利金調整最大的原因,是市府要拚招商成績。

另有關2020年12月16日會議備忘錄,元大人壽發表聲明,從未就本案與北市府有任何接觸,及當天主持該次會議的主席未簽到,雙方說法不一,加上市府與元大人壽之相關會議的時間序列不符,調查小組邀請當事人列席,卻均未出席以致無法釐清斷點。而由新光人壽提供的函告中比對發現,民眾黨前立委吳欣盈任職該公司副總期間,雖未掌管不動產投資管理業務,但同時擔任兩職務,身分與北士科招標期間顯有衝突,社會觀感不佳。

調查報告也提到,本案市府已花3百多萬元,委託招商顧問公司訪問潛在投資廠商,但市府後續自己也約訪廠商,功能重疊之外也不尊重程序與專業,且顧問公司原先建議分開招標也未獲採納,所以市府該負決策全責。此外,該案經2015年10月20日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做出基地開發建議書,建議園區採智慧醫療園區使用,2018年柯市府再委託策威顧問公司規劃,而後決策變更卻與上述2單位研究結論不符。

除了上述八點結論外,調查小組也提出四項建議:有關權利金估價,建議市府在地主權益和投資權益之間採取的比例,應適當考量地主權益的鑑價方式;建議市府修正「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增列保底三成(權利金底價不得低於標售底價三成)的規定,以利日後相關案件有所依循。

調查報告表示,因為T17、T18得標者新光人壽只是純財務投資、純收租金的二房東,完全失去產業園區的意義,而且在尚未具體建設情形下,已主動至市府地政局及法務局討論地上權移轉等相關事宜,顯然新光人壽在進行本案投標時,並無完整的後續規劃,因此具有政策方向的園區就應有投資計畫書,減少不確定性。

對於沒有財力開發的得標投資廠商,目前無投資計畫書的得標者,每半年會交一份執行管理報告給地政局,若尚未具體建設,只能教示性質的要求積極趕辦,須至未依契約取得使用執照時,才有實質的限期改善與罰款的情形,建議未來在這類型案件的設計,應多一道門檻,不能放任得標者消極不作為,市府應制定懲罰性機制。自由時報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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