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率案被羈押禁見,柯市府於2022年10月18日核發京華城建築執照,如今本報揭露京華城協議書,由柯文哲代表北市府和京華城子公司「鼎越開發公司」簽訂協議書曝光,且時間竟在核發建照後的同年11月6日,疑先給建照才簽協議書,也讓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批評,根本是先射箭再畫靶,此案越看越荒謬。
柯市府2022年10月18日核發京華城建照、隔天柯文哲親自出席京城園區動土典禮,甚至還誇獎:「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相當有創意,台北市地標之一就有陶朱隱園,等到京華廣場落成後,等於是放大版的陶朱隱園」。檢廉查扣柯文哲關鍵USB中記載「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柯文哲遭質疑替沈慶京辦完事後拿錢。
根據記者拿到的「修訂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協議書,甲方人為台北市政府,代表人為柯文哲,並蓋北市府章以及柯文哲章,乙方為鼎越公司,代表人是時任董事長的朱亞虎,時間則為2022年11月6日。
京華城為爭取容積獎勵,增訂自創設的三項獎勵項目「韌性城市貢獻獎勵」、「智慧城市貢獻獎勵」、「宜居城市貢獻獎勵」,據以獲得20%容積獎勵;京華城與北市府所簽訂的協議書內容,就是京華城獲20%容獎,必須做的權利義務。
簡舒培表示,從時間點看,柯文哲就是想送京華城20%容獎,買賣應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結果京華城拿走貨後,我們才去要錢,更凸顯柯文哲幫沈慶京到極致,連最基本的SOP都能違背,拿到建照前就該簽約,如今是約還沒簽,就讓他們動工,無視法規及程序,前面先違法送20%容獎,後面則是先給建照才簽約。
台北市都發局回應,協議書經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市府用印完竣後,市府於2022年10月6日函告以發文日期為協議內容生效日期(即2022年10月6日生效),並無先給建照再簽協議的情事,協議書封面時間屬誤植。
對此,簡舒培質疑,協議書封面及最後一頁的簽約皆清楚標示時間為「111年11月6日」,柯市府在京華城案「巧合」連連,同年10月18日核發建照、柯隔天出席園區動土典禮,USB記載同年11月1日的「1500」關鍵日,現在又「誤植」協議書的簽約時間,一連串的「巧合」十分不合理,若真的是誤植,代表審核時很急,並沒仔細審核。自由時報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