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於去年(2023年)4月,依貪污、偽造文書罪、竊佔國有地等三項罪名,起訴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夫妻等5人,台中地方法院於今天(26日)宣判,這5人的起訴內容,台中地院審理時的態度,以及一審判決摘要如下,以下皆可上訴。
顏寬恒被控三項罪名 皆不認罪
檢方指控沙鹿莊園豪宅竊佔國有地,判決無罪;莊園豪宅透過苑裡營造公司負責人林進福,假買賣給澤序空間設計公司女負責人張于廷,被控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偽造文書),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約18萬元;被控詐領助理費,用於支付瑪莎拉蒂等私家車的尾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10月,犯罪所得108萬餘元沒收,褫奪公權3年。
顏寬恒之妻 陳麗凌不認罪
陳麗凌與顏寬恒假買賣豪宅,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偽造文書),判決無罪。
顏寬恒胞弟陳仁賢認罪 從輕量刑
陳仁賢被控位於台中市南屯區的招待所(俗稱817招待所)竊佔國有地,被控刑法竊佔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苑裡營造公司負責人林進福(兼任顏寬恒公費助理)不認罪
被控協助顏寬恒夫妻假買賣豪宅,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偽造文書),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被控當顏寬恒的人頭助理,協助顏寬恒貪污詐領助理費,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8月,褫奪公權2年,犯罪所得108萬餘元沒收。
澤序空間設計公司女負責人張于廷不認罪
張于廷被控顏寬恒夫妻假買賣豪宅一案中,當買下豪宅的人頭,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偽造文書),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約12萬元。自由時報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