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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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警比中指是言論自由!」佛蒙特州男被捕怒告獲賠17.5萬美元

美國佛蒙特州(Vermont)2018年一名男子邦巴德(Gregory Bombard),被攔檢時怒朝警察「比中指」而遭上銬逮捕。事後控告佛蒙特州及該名員警,最終雙方達成和解,邦巴德獲得17.5萬美元(約新台幣569萬)的和解金。

綜合外媒報導,2018年2月,邦巴德駕車被佛蒙特州警察里根(Jay Riggen)攔下,認為邦巴德對他比中指。起初邦巴德否認這項指控,不過當他準備離開時,又因氣不過而朝警方豎起中指,被以「擾亂治案罪」逮捕。

2021年,邦巴德透過佛蒙特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向佛蒙特州政府與警方提告。他強調,對警察比中指是受到美國《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警察必須尊重《憲法》賦予人民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即便警方認為自己被冒犯或侮辱。

最終雙方於本(6)月達成和解,佛蒙特州同意支付邦巴德17.5萬美元賠償,涉事員警里根也於今年5月底離職。對此邦巴德透露,現在他終於可以支付律師費,並與高齡88歲的母親一同享用豐盛大餐來慶祝。

龐巴德的律師里奇(Hillary Rich) 表示,「雖然對這一結果感到滿意,但這起事件從一開始就不該發生」。自由時報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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