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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是國台辦狗腿 蔡衍明告陳凝觀求償300萬敗訴確定

壹電視政論節目「年代向錢看」主持人陳凝觀,5年前在節目上說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是「國台辦狗腿」,蔡衍明不滿,控告壹電視、陳凝觀等人求償300萬元,一審台北地院認為旺旺集團接受中國政府高額補助,陳凝觀的言論是對公共議題的善意評論,判蔡敗訴,二審高等法院也認為是可受公評之事,仍判蔡敗訴;最高法院駁回蔡上訴,全案確定。

蔡衍明提告主張,陳凝觀於2019年6月27日在其節目上,辱罵他是「國台辦狗腿」、「紅色滲透」,損害他的名譽權,製作人也未刪除或調整該段節目內容,即供大眾社會觀看,向陳凝觀、盧姓製作人和壹電視求償3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陳、盧與壹電視答辯,該段評論是依據其他新聞已揭露的旺旺集團接受中國政府高額補助金、鴻海創辨人郭台銘曾說蔡是「國台辦狗腿」、凱道反紅媒大遊行等,是在討論公共議題,與公益有關,可受公評,且陳也未直接指稱蔡是「狗腿」或「國台辦狗腿」,未侵害其名譽權。

一審北院認為,旺旺集團收受中國政府高額補助款,引發輿論討論,進而造成十萬民眾上凱道遊行訴求「反紅媒」,郭台銘也確實曾對蔡嗆聲,均屬已實際發生的事件,具高度公共性及公益性,陳的言論目的並非謾罵,而是在討論公共事務,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善意評論,判蔡敗訴。

二審高院認為,陳凝觀當時是針對公共議題提出引言,接著由來賓討論,議題包括郭台銘在公開場合指稱蔡衍明是狗腿、中國旺旺接受中國政府高額補助、中國政府透過資金左右為其宣傳、影響第15任總統選舉等,為可受公評之事,陳的言論未脫離善意評論的節目主軸,未逾越合理範圍,未侵害蔡的名譽權,去年1月判蔡敗訴。

蔡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自由時報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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