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昨天砲聲隆隆,議員們痛批京華城新建商辦非都市更新案,卻依都市計畫法第廿四條獲得容積獎勵二十%。議員們認為,民眾都更想要增加容獎困難重重,京華城自創項目,柯市府就照單全收?認為應撤銷建照,以代金或其他實質方式追回二十%。都發局長王玉芬坦言,增加二十%容獎的法源有疑義,允諾一個月研議補救措施。
議員批京華城自創 柯市府照單全收
台北市長蔣萬安出席活動被問到是否能追回容積獎勵時表示,已請都發局一個月內研議,若接下來調查結果確實有違法違規,依法擬定相對應的處理作為。
京華城於一九九一年從第三種工業區(容積率三○○%),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容積率五六○%),捐贈基地面積三十%做公園,容積率依基地面積計算為五六○%×七十%的三九二%;京華城自二○○○年多次主張已捐贈基地,容積率應為五六○%,雙方見解不同,直至二○一六年,市府依監察委員劉德勳糾正意見變更為五六○%。
在此基礎上,京華城二○二○年依都計法第廿四條提出都計修訂,爭取外加最高二十%的容積獎勵,創設獎勵項目後獲得六七二%,再加上依法令申請的三十%容積移轉,達到北市史上最高的容積獎勵八四○%。
工務委員會昨召開「京華城容積弊案究責進度專案報告」,議員顏若芳認為京華城的二十%容積獎勵沒有法源依據,有重大違失,追問王玉芬覺得正常或妥當嗎?王表示,「個人認為是有疑義的」,議員詹為元等人詢問能否追回?王面有難色,希望檢調或政風可以釐清有無涉及不法。
詹為元等人表示,不能因為建照發了、動工了,就沒有作為,要求研議補救措施。議員陳賢蔚認為,不能用代金的方式賠錢了事,應實質的從硬體上去處理,才是真正的公平正義,且要儘快,現在在進行部分區域的連續壁,不要等蓋完了才處理,就很麻煩。自由時報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