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會第4屆正副議長選舉涉嫌賄選與相關暴力案,檢方於去年3月初偵結、針對民進黨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被告分別依違反選罷法、刑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台南地院於今天下午審結判邱莉莉、林志展等10名被告都罪證不足均無罪。
此案包括邱莉莉、林志展、南市議員李文俊(前國民黨籍)、黃麗招(無黨籍)、李鎮國(前國民黨籍)與楊志強(南市議會無黨聯盟顧問)、郭再欽(民進黨前中執委)、林士傑(南市區漁會理事長)及黃怡萍(李文俊稱表妹、南市府地政局僱員)、高玫仙(李鎮國妻子)等10人被起訴。其中郭再欽、楊志強、黃怡萍、林士傑、李文俊、黃麗招6人曾被收押;邱莉莉、林志展與李鎮國、高玫仙4人都獲檢方交保。
南檢調查指出,林志展與郭再欽為使邱莉莉當選南市第4屆議長,從2022年10月24日第3屆副議長補選日前,就常與邱聯繫、討論每天選情消息。檢方並監聽到邱對郭說「我傢伙(指財產)都賣掉了,這次沒推倒黑面(指前議長郭信良),算我漏氣」;郭也對邱說「這當然要有金主,關鍵票就2、3票而已,2票左右在輸贏,就1票1票來用,我們要花上億的,這次這樣奔走,沒有覺得不可能」。
郭、邱、林3人因擔心民進黨內有6席議員跑票而建立分工方式,由郭再欽擔任總操盤手、出面處理每日對選情具影響的事務;邱莉莉、林志展聯繫民進黨內議員固票,邱莉莉並委由郭再欽與林志展拓展民進黨以外的議員支持。
南檢發現,郭、邱、林3人商議對市議員採取賄選及恐嚇的不法手段,以影響市議員投票,對賄選無效的議員,改採恐嚇或續行行求賄賂,逼迫議員放棄投票、投給自己或投給邱莉莉,並由林志展以民進黨提名副議長候選人身分,將副議長位置當作籌碼,與李文俊結盟在正、副議長選舉搭配推出「邱莉莉、李文俊」配。
檢方表示,因郭、邱、林與李文俊不具信賴關係,郭再欽即與黃麗招聯繫,藉由黃麗招牽線與李文俊密會,協商由邱莉莉與李文俊搭配選正副議長,李文俊答應並告知邱莉莉「第4屆正副議長絕對與邱搭配」,可掌握4、5位國民黨議員支持邱,加強彼此結盟理念。
郭再欽等人透過李文俊的友人黃怡萍,與李鎮國妻子高玫仙聯絡,對李鎮國遊說把議長票投給邱莉莉,郭再欽向李鎮國保證民進黨籍議員會把副議長票投給李文俊,若李鎮國遭國民黨開除黨籍,4年後以無黨身分選議員,郭再欽會全力支持及贊助經費,就算落選也會支付李4年議員薪資。直到2022年12月24日傍晚,李鎮國到黃麗招服務處仍明確說議長票會投給邱。
郭再欽另聯絡楊志強希望楊幫忙處理1至2名議員,藉楊志強邀請國民黨市議員方一峰聚會場合,向方一峰拜託把議長票投給方自己,並說有人會給錢,但方一峰尚未聽到金額就揮手表示拒絕,方事後也曾向其他國民黨議員與時任副議長的李文俊提及遭楊志強行求賄賂一事,方並提醒李文俊不要被民進黨騙了!
此外,郭再欽指示黃怡萍聯繫方一峰,使方誤以為黃怡萍是受李文俊委託聯繫會面,由黃怡萍與林士傑搭乘廂型車至台南西港區慶安宮旁赴約,方一峰上車後,林士傑要求方一峰在議長選舉時缺席或是票投自己,但不可以投給郭信良,致方一峰心生畏懼,當日起到正副議長投票日期間,均住宿在市議會。自由時報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