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一案,香港法院今(15)日宣判其「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3項罪名全數成立,最高恐面臨無期徒刑。此判決立即引發國際新聞與人權組織的強烈譴責,痛批這是一場徹頭徹尾的「審判騙局」(sham conviction)。
據《法新社》報導,保護記者委員會(CPJ)亞太區專員馬麗怡 (Beh Lih Yi)發表聲明,怒斥這項判決是「可恥的迫害行為」。她強調:「這項裁決凸顯了香港對新聞自由的徹底蔑視,而新聞自由本應受到香港小憲法《基本法》的保護。」
CPJ:黎智英唯一罪名是捍衛民主
CPJ在聲明中指出:「黎智英唯一的罪行就是經營報紙和捍衛民主。」該組織警告,隨著在獄中的時間一天天過去,黎智英因健康惡化而死亡的風險正不斷增加,呼籲港府立即讓他與家人團聚。
《路透》報導,總部位於英國的「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英國及歐盟主任薩巴赫(Mark Sabah)則直言:「這個判決絕對不會讓任何人感到驚訝。」他形容針對黎智英的審訊是一場「怪誕的法律顛覆與欺詐」,根本是「偽裝成正義的表演審判」(show trial)。
薩巴赫痛批,這場審判真正展示的,是香港作為全球法律中心的聲譽已被「完全且徹底地摧毀」。
黎智英擁有英國公民身分,其判決結果也對中英關係投下震撼彈。薩巴赫呼籲,英國首相施凱爾(Keir Starmer)計畫於明年1月訪問北京,他應將「釋放黎智英」列為此次出訪的先決條件。自由時報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