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金融詐欺官司遭重罰的美國前總統川普雖已上訴,但須提出近5億美元抵押擔保債券作保證金,上訴期間法院才會暫緩執行判決,若期限前繳不出來,他恐面臨破產或資產遭扣押。
法新社報導,根據紐約法院上個月的判決,川普自己、兩個兒子,以及川普集團(The Trump Organization)謊報川普資產價值,欺騙銀行和保險公司多年,法官判處川普3億5500萬美元外加利息的罰款。
已經贏得足夠的黨代表票,可望代表共和黨在11月大選角逐總統大位的川普,已對這項判決提出上訴。但他必須提出一旦敗訴將會支付罰款的擔保。
川普從政前以紐約地產開發商和商人身分建立公眾形象。儘管這位地產大亨的個人淨值估達26億美元,但他的律師團隊表示,目前看來,不可能於25日大限前籌集4億5400萬美元(約新台幣145億元)擔保債券作為保證金。
這類擔保債券通常由保險公司或專門的債券公司發行並承保。
川普的律師在交給法院的文件中指出,接觸30家公司後,沒有一家願意將川普的不動產部位做為抵押品,導致取得抵押擔保債券「實際上難如登天」。
前聯邦檢察官魏斯曼(Andrew Weissmann)告訴法新社說,「根據這些文件,依我看來似乎很清楚,他(川普)的問題在於,不論他擁有什麼資產,都已拿去當做滾利的籌碼了」。
美國里契蒙大學(University of Richmond)法學教授托比亞斯(Carl Tobias)說,付不出保證金可能讓「他蒙羞而且遭遇嚴重財務損失」。中央社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