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被控指揮「狗仔集團」跟拍疑雲持續延燒,繼日前中央社控告其前記者謝幸恩,青年監督聯盟執行長許譽騰告發凱思國際公司負責人李麗娟涉犯國安法;民進黨立委王義川今在律師陳君瑋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或告發黃國昌、李麗娟、謝幸恩及跟拍他的4名狗仔共7人,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妨害秘密、社會秩序維護法及違反國家安全法,其中,國安法若成立可處7年以上重刑。
王義川今提告後表示,他自己遭到跟拍「整整9天」,現在想起來還「滿恐怖的」;另有媒體詢問他妨害秘密是什麼秘密?陳君瑋表示,公眾人物不代表他私生活須全部在陽光底下檢驗,包含狗仔偷拍王義川違規左轉,且媒體跟拍前提是對象已涉及不法,進行跟拍或跟監,法律上才能成立;但在沒任何明確事證狀況下,全面性地、無差別性地、不分黨派、不分人事,進行政治跟拍,很明顯已觸法。
陳君瑋並表示,王義川是遭跟拍的直接被害者,因此提出的是「妨害秘密、社會秩序維護法、個資法」告訴,且本案恐有港資介入,在台灣組織跟監執政黨許多政治高層人士,恐觸犯國安法第2條及第7條,最重可處7年以上徒刑,此部分為「告發」,希望北檢能發揮公正嚴謹的態度,讓本案能水落石出,維護台灣法治。
王義川去年6月質疑遭人跟拍,因此向警方報案,8月收到檢方不起訴處分書。鏡報新聞網上週報導,黃國昌近年培養跟拍集團,偷拍綠營政治人物,而黃國昌還親自指揮狗仔辦案。
事件延燒後,黃國昌起初回應為「反蒐證」,中央社則將謝幸恩調職,謝幸恩於9月29日請辭並發表聲明:「辭職,並不代表失敗,更非退讓,而是一種對媒體價值的堅持」。
中央社30日則發出聲明,表示後續媒體進一步揭發她恐涉及「政治狗仔」及化名「蕭依依」採訪發稿,可能已違反新聞倫理規範及社規,嚴重傷害社譽,已向北檢對謝提起「背信」等罪的刑事告訴;同日,青年監督聯盟執行長許譽騰在律師陳又新陪同下,前往北檢告發李麗娟涉犯國安法,另告發謝幸恩涉犯妨害秘密等罪;上述兩案北檢已分由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偵辦。自由時報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