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30 7 月,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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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無權「自行發錢」:當民粹撕裂五權憲法( 蕭錫惠 )

最近立法院通過一項充滿民粹色彩的提案,要求政府普發現金一萬元,這聽起來是「為民請命」,實則是一場對中華民國憲政制度的挑戰。立法院能不能這樣做?答案是明確的:不能。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與《預算法》規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須由行政院負責提出,立法院僅有審議、刪減、凍結的權力,無權新增預算項目或金額。這是台灣「五權憲法」分立原則的核心之一——立法權不可以越俎代庖,干預行政權的財政主導權限。

當國會多數為了選舉利益,無視財政紀律,拋出普發現金等糖衣炮彈,實質上就是在「以立法之名,行行政之實」,不僅違反《預算法》第62條「不得增加」的明文規定,更破壞了憲政秩序。若今日立法院可主張「每人一萬」,那明日是否可以「每戶一棟房」、「免費交通」,直至政府財政崩潰為止?

更何況,目前提出此案的藍白陣營,先前已對中央財源進行削減(例如修改《財政收支劃分法》),再推普發現金,不僅沒有具體財源規劃,還可能迫使政府舉債,讓全民共同承擔民粹所製造的財政黑洞。

有人說:「這是民主選出來的國會,多數決就有正當性。」但民主從不是無邊界的多數暴力。真正的民主建立在憲政制度的制衡之上,而不是讓立法院變成撒錢機器。

五權分立不是裝飾品。行政權要有政策主導與財務規劃的空間,立法權則應透過監督與質詢來約束行政,而不是一邊砍預算、一邊又要求發錢,造成憲政扭曲與行政癱瘓。

若任由立法院「自編、自決、自發」預算,台灣的財政制度將全面淪陷,台灣民主也將被劣質民粹扭曲為「全民搶錢競技場」。這正是共產黨想看到的局面——讓民選政府內部互鬥癱瘓,再藉機滲透奪權。

面對這種違憲濫權,總統與行政院必須勇敢捍衛憲政底線,不排除提出覆議案或聲請釋憲,向全國人民清楚說明:民主不是搶錢的代名詞,國家預算不是選票的工具。

我們不能讓一萬塊買走制度的尊嚴,也不能讓民粹綁架國家未來。(作者為美東台僑)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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