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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為「台獨頑固分子」?(林保華)

中國國台辦官網八月七日公布「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列出以往公布的「台獨分子」名單,他們是蘇貞昌、游錫堃、吳釗燮、蕭美琴、顧立雄、蔡其昌、柯建銘、林飛帆、陳椒華、王定宇。且在網頁下方提供舉報郵箱供大家檢舉。

台灣的「台獨頑固分子」居然只有十個?太少了。這十人是最突出的?顯然也不是。我好奇,這名單是怎麼來的,是依年齡、資歷,還是言論、行動?怎麼看,都找不出它的脈絡。

最早是吳釗燮在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遭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點名,聲稱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嚴懲,依法終身追責。同年五月十二日,朱鳳蓮再度點名吳釗燮,並增加當時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前行政院院長暨時任立法院院長的游錫堃。二○二二年八月十六日,蕭美琴、顧立雄、蔡其昌、柯建銘、林飛帆、陳椒華、王定宇,也被國台辦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

其中最莫名其妙的是陳椒華,她是時代力量前主席,環保工作者,據說是因反對進口中國出版的書籍而被「制裁」,但未獲證實。王定宇雖然排在最末,但他與中國涉台機構結怨最久,從二○○八年張銘清事件開始,連台灣黑幫都出面對付他,可見一斑。

國台辦提供檢舉郵箱,然而偏偏這十人有九人是國台辦點名而上榜,陳椒華難道是被拿來構成「十全十美」?這種主觀決定一切,在中國改革開放初期被批為「長官意志」,此後隨著改革開放而夭折,「長官意志」回潮並不稀奇,因為黨就是長官而批不下去。這十位缺乏民意基礎的頑固分子,根本就是國台辦長官的意志所決定,好向習近平報功。這個法律戰,哪有一丁點法律觀念?

用檢舉揭發來挑動群眾鬥群眾,以便「以夷制夷」,是中共最成功的統治術。所以香港被「第二次回歸」後,就鼓勵港民相互檢舉,陸根據香港官方數字,自二○二○年十一月開設國安處舉報熱線,至二○二四年六月下旬已收到逾七十五萬件舉報,最近四個月就收到五萬件。其中只有一兩成案件可以跟進,也就是說八、九成是廢物。四個月五萬件,平均一天有四百多件,這要花多少人力才能處理?怪不得中國維穩經費必須年年增加。台灣人口三倍於香港,國民黨願意幫中國處理這些檢舉信嗎?否則交給中國自己處理,對解決失業問題不無小補。

不知是否可以自己檢舉自己?我已算是前科累累,且屢次公開鼓吹台獨,甚至包括華獨,被香港黨報點名不止一次,可謂罪大惡極。希望國台辦的長官把我上榜並全球通緝,這樣我就可「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就可蓋棺論定,還不用像某些人那般吃裡扒外,活得裡外不是人。

(作者為資深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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