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僥倖贏得國會最大黨之後,果然毫無忌憚,立委奮勇爭先,大肆提案,假國會改革之名行違憲擴權之實,這些法案不但不能增加國會監督制衡,反而破壞憲政體制,傷害國會運作,干涉法院審判,而且嚴重侵害人民權益。假設「聽證調查」及「藐視國會罪」這些違憲擴權提案在立法院三讀立法,必將摧毀代議政治,造成天下大亂。
國民黨從來不會因為立委席次增加而走上正道,傅崐萁擔任總召掌握大權,以其過去的背景淵源,挾立法院長韓國瑜自重,黨內沒有人能監督制衡傅總召。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的學養背景本受國人尊重,但他除了專門反對民進黨的各種主張之外,對於國民黨立委提案涉及違憲擴權,嚴重侵犯人民權益,不僅沒有辨識能力,還做狡辯護航之詞,如何對得起選民對國會最大黨的支持?
檢視這些標舉「國會改革」的提案當中,有關人事同意權的審查要多久,立法院正副院長修正為記名投票,這是「國會自律」和「政黨紀律」的問題。一個政黨能不能約束黨籍立委遵守黨紀投票,還需要修法「以正視聽」,這是丟臉的事,國民黨要修法,任由他去。
其次,有關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本為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在國民大會虛級化之後,立法院本應邀請總統做國情報告。過去八年,完全執政的民進黨嚴重失職,再往前八年,完全執政的國民黨也是嚴重失職。國民黨團要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出發點是對的,但「即問即答」的方式,有違憲法增修條文規定。
嚴重的是,國民黨主張立法院擁有調查權和聽證權。在五權憲政體制之下,監察院掌理調查權的行使,立法院要掌理調查權,除非修憲改採「三權分立」,否則就是侵害監察權,國民黨立委真的想要調查權的話,應提案修憲。但國民黨立委不此之圖,卻提案修改法律,增列調查權和聽證權。在調查和聽證的大帽之下,受到調查和聽證的官員、企業、法人、基金會、社團或自然人,不在期限內提供文件、帳冊、財報等資料,不依規定接受調查、聽證的作證或詢問,就會被移送法辦,遭受刑事和行政處分,國民黨還規定法院必須限期處理。羅織罪名,踐踏人權,莫此為甚!
不僅如此,荒謬透頂且入人於罪的「藐視國會罪」,更是讓立委對行政官員佈下天羅地網。國民黨立委主張官員答詢隱匿或作虛偽陳述、官員無故缺席、官員實問虛答、官員反質詢等,不但比照侮辱公務員和侮辱公署罪處罰,還要受更重的刑事處罰。把官員當小偷,視官員如寇讎,未來「官不聊生」,將會嚴重傷害政府各項施政的推動。
我國刑法採「罪刑法定主義」和「三級三審制度」,偵查審判各有嚴謹程序。依照國民黨立委違憲擴權的「國會改革」提案,立委可以任意剝奪官員和人民的自由權和財產權,立法院變成「血滴子」,國民黨內竟無任何一個人提出不同意見,沒有任何一個國民黨立委發現問題的嚴重性。看到這種提案,難怪有人好奇的問:「這幾年下來,國民黨立委到底是餓了多久?」自由時報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