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被列為提議罷免民進黨北市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的連署書涉嫌造假案的被告,涉犯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罪,上週六一度獲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高等法院昨發回更裁,北院今重開羈押庭,下午1時裁定黃呂錦茹羈押禁見,可抗告;黃呂錦茹於下午3時10分雙手上銬被法警帶上囚車,押解前往台北女子看守所,若律師抗告未成,可能會在看守所過母親節。
黃呂錦茹今上午9時56分由家人包圍下抵達北院,媒體詢問她「有沒有信心?」她未出聲回應。10時準時開庭,經庭訊2小時,中午12時6分訊問完畢,法官於下午1時認定黃呂錦茹有勾串同案被告與證人及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北院裁准檢方聲請的羈押禁見後,將黃呂錦茹交還台北地檢署執行解送任務,北檢派遣專車護送,下午3時10分黃呂雙手上銬、戴白色口罩,用對半捲起來的文件稍微罩住手腕,被送上囚車出發前往北女所。
同案被告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總幹事姚富文、書記長初文卿,已於19日被裁定羈押;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和黃呂錦茹一樣獲無保請回,但檢方未對曾男提出抗告。自由時報0425